来的时候,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可这两年,早就被磨平了棱角。
腿都不方便,脸上还有一道几乎贯穿了半边脸的疤痕。
林挽月到底看上了他哪儿?
“行吧,你喜欢就好。快去做衣服吧。”
看着林挽月抱着的那一沓布料,这能做好几身呢。
林挽月道了谢,去了里间。
原主很聪明,也会用缝纫机,她只是看王氏用过几次,就学会了。
王氏当时还夸她聪明呢?
林挽月现代也用过,不过是电动的,现在的缝纫机都是脚踩,和电动的悬殊不大。
裁剪,缝制,全部做完,天都黑了。
“你都做好了?”
看着炕上厚厚的一沓,王氏都惊了:“你只速度,够快的啊。”
她一下午也就做一两件,林挽月居然做了十几件?
“夏天的衣服做起来简单,婶子,谢谢了,我先回去了。”
“明天中午别忘了去我家!”
看着兴冲冲出门的林挽月,王氏还专门跟着送到门口。
果然,去了牛棚方向的。
“这孩子”
王氏摇摇头,还真是个实诚性子,居然给顾家的人,做了那么多新衣服。
这要是让许家的人知道,会不会后悔死?
林挽月刚出门,就遇到了抱着孙子在街上逛的许大娘。
“哎哟,挽月丫头这是要干嘛呢?”
村里大部分人的日子都不好过,许大娘的衣服早已褪色,原本是黑色的衣服,此时看起来白朴朴的,上面还有不少补丁。
“许大娘,我结婚了,就给我男人做身新衣服。”
林挽月的事儿,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
有人说她傻,有人说她被气疯了。都没人看好她又找的这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