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则一个人回了里屋,他锁上门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了那截神秘的骨头。
在昏暗的油灯下那骨头上的古怪符号,好像活了过来在他眼前不停地跳动。
他一个也不认识。
但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东西比那头猪王,比刘福贵给的所有钱都更重要。
他把骨头重新藏好,躺在炕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送妹妹上学修缮房子,给妻妹添置东西哪一样都要钱。
光靠打些零散的野味根本不够。
那杆枪,是他的底气也是他的机会。
他必须再进山干一票大的。
第二天,天还没亮江春就起了床。
他没惊动妻妹背上那杆沉重的猎枪,腰间别好剥皮刀再次踏入了黑风岭。
这一次他的目标很明确鹿。
鹿茸,鹿鞭,鹿血,鹿皮都是能换大钱的好东西。
他在山里转了两天,终于在一片山谷里发现了一群梅花鹿的踪迹。
他潜伏在下风口架起猎枪,透过瞄准镜锁定了一头最肥硕的公鹿。
就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异变突生。
不远处的林子里突然传来一阵骚动,紧接着七八个手持棍棒砍刀的男人骂骂咧咧地冲了出来将那群受惊的梅花鹿冲得四散而逃。
江春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他认得那几个人是邻村出了名的地痞无赖,为首的那个叫李二狗仗着他哥是公社的干事横行乡里无恶不作。
他们不是猎人这副架势更像是来抢地盘的。
江春不想惹事收起枪准备离开。
可他刚一动就被一个眼尖的混混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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