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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把二十条条款缩成“节奏公约”,就仨字:“随心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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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去节奏版权局调档案,找联盟把日常节奏注册成商业版权的证据。
第一个爽点来得猝不及防:小管把自己的骨头拆了两根(很快又接回去),做成骨棒给老太太,老太太拿着骨棒敲摇篮,骨头的咔咔声裹着她的“哄睡拍”,摇篮里的婴儿瞬间不哭了,咂着嘴笑。周围的居民看呆了,一个挑水的大爷突然用扁担敲桶,敲出“叮咚叮咚”的挑水拍,脚步也跟着晃了起来。
“禁止使用无序节奏!”节奏联盟总监节奏衡带着“消节奏队”冲过来,举着“消拍器”对着大爷扫,大爷的桶立刻不响了,脚步又变回机械的咔哒声。
“你凭什么管?”林峰晃着档案袋,把联盟注册“揉面拍”“哄睡拍”的记录甩在他脸上,“节奏版权法第23条:‘个人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动作节奏,不受商业版权限制’,你这是违法注册!”
节奏衡的脸瞬间黑成炭,消拍器“啪”地掉在地上。
波折跟着砸过来:节奏衡耍阴招,让联盟的“标准节奏机器人”开进居民区,机器人踩着统一的鼓点,把居民的自然节奏全压了回去,小孩刚想蹦,就被机器人的机械臂按住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