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一会儿,公貂伸出脑袋,嗅了嗅他的手指尖,然后飞快地叼走肉条退回去。
又拿眼珠子看他,眼神里的警惕少了半层。
陈锋没笑,心里却舒了一口气。
第一步迈出去了。
喂完两个紫貂,陈锋把狼獾骨头从木盆里捞了出来。
铁丝编的笊篱上沥出一堆灰白的骨头,头骨还完整的,腿骨硬邦邦地泛着冷光。
周诚帮他从灶房搬出一个大号玻璃瓶子。
这只瓶子是从公社化工厂淘回来的,原本装的是试剂,洗干净以后透亮透亮的,能装十斤酒。
周诚把瓶子在水龙头底下又冲洗了一遍,拿干布擦得里外光溜。
陈锋把骨头放在案板上,拿起斧子背,狼獾头骨敲成了三四块。
头骨裂开的时候,里头一丝残留的骨髓渗出来,在案板上印了一小摊暗红的印子。
腿骨他没敲,拿钢丝刷子顺着骨缝把上面的筋膜和残肉刷得干干净净,一根一根搁在清水里漂着。
“骨为干,筋为络,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
泡药酒,要的是骨里的精髓,筋血要剔除干净,不然酒气不正。
灶上的大铁锅已经烧开了水。
陈锋把洗净的骨头一股脑倒进沸水里,用铁笊篱翻搅了两下,
滚水激得骨头缝里残存的血丝一下子泛上来,变成浅褐色的浮沫。
煮了一刻钟,骨头捞出来,重新用井水冲了两遍。
周诚已经把玻璃瓶子搁在了灶房墙角,瓶底垫了块旧麻袋片防滑。
然后把骨头一块一块码进去,头骨碎片在最底下,腿骨竖着立在瓶身中间,然后拿出一坛子六十二度的高粱酒。
这酒是他早上去县酒厂买的,纯粮食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