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
罗宇换了身轻便的衣服,出了府门。
昨天晚上才完成了蜕变,充满了女人味的荒灵儿跟在半步后面,手里还提着一个小竹篮。
“顺路去药圃转一圈。”
“行。”
两人没骑大黄,也没骑白焰,就这么走着。
罗城的主干道已经铺了大理石,两侧是新盖的民居,青砖瓦房整齐排列,偶尔能看到几户门前挂着晒干的兽皮或者腊肉;街角卖馒头的婆子看见罗宇,腿一软差点跪下去,被罗宇摆手拦住了。
“别跪了,忙你的。”
“城主大人吃过了没?要不要尝尝?我这是新麦面蒸的!”
“吃过了。”
荒灵儿在后面偷笑。
她发现罗宇在罗城里特别自在,就跟邻家大哥似的。
过了药圃,
荒灵儿取了药材,两人拐向南面。
南门外就是万亩麦田。
站在城墙根往外一看,金黄色的麦浪铺到天边,风一过,齐刷刷地往一个方向倒,跟有人在底下推似的。
罗宇靠在城墙垛口上,眯着眼看了一会儿。
田间到处是弯腰收割的百姓,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全下田了,镰刀挥动的声音此起彼伏,时不时有人直起腰捶两下背,抹一把汗,又弯下去。
割下来的麦子扎成捆,由板车运往城北的谷仓方向。牦牛拉车,一车也装不了多少,还得来来回回跑。
“人不少啊。”
荒灵儿踮着脚往远处看。
人确实不少。
光她目力范围内就能数出三四百号人。
可是,
八万多亩地。
靠人力的镰刀,一天能割多少?还需要计算脱粒和晾晒的时间。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神种小麦虽然产量翻倍,成熟期却比普通麦子短,谷雨的催生让它再提前了时间,好处是收成来得快,坏处是留给收割的窗口也短,过了头,麦穗就要炸粒掉地上,那就全白瞎了。
“太慢了。”
罗宇皱了下眉头。
荒灵儿没接话,她不太懂农活,却看得出罗宇在犯愁。
罗宇又看了一会儿。
田里的百姓忙得热火朝天,吆喝声、笑骂声混在一起,干劲是真有干劲,可人手就这么多,镰刀就这么快,两条胳膊就这么长。
增加人手?
其他地方的流民还在陆续来,但……远水不解近渴,新来的流民体力也不行。
让牛魔和铁甲下田?
别闹了。
牛魔一脚踩下去,十棵麦子全碎了,铁甲的獠牙一拱,大半亩地就变成了泥巴坑。
那地龙呢?
地龙是翻地的,不是割麦的。
谁能割麦?
罗宇的脑子转了三息。
然后他想到了一样东西。
蚂蚁。
准确地说是金晶。
千机百巧工蚁后金晶,数十万蚁兵,可根据任务自动分化出工蚁、兵蚁、侦察蚁等特化兵种。
蚂蚁天生就会收割。
它们的口器比镰刀精准十倍,速度比人类快百倍。
普通蚂蚁搬一粒米就要累半天,但……金晶的蚁兵不是普通蚂蚁,经过二次进化,每一只工蚁都有小孩拳头大小,口器锋利得能咬断铁丝,六条腿的负重能力是自身体重的五十倍。
数十万只蚂蚁,撒到麦田里……
罗宇脑子里浮现出一幅画面:遮天盖地的暗金色蚁群涌入麦田,前排的工蚁用口器咔嚓咔嚓地切断麦秆,后排的搬运蚁抱着整捆麦穗列队往谷仓方向跑,再后面的兵蚁负责押运和秩序维护……
就跟蝗虫过境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