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筷不倒的精米白粥。
加了精盐腌制的脆口榨菜。
敞开肚皮随便吃,你能吃多少,他就给多少。
从进城的第二天开始,每顿饭的粥面上,雷打不动地盖着一满勺油汪汪的肉酱。
这算什么?
养死士吗?
黄四狼放下陶碗,余光扫向四周。
左前方的刘麻子,本该负责在城南水井投毒。
此刻正捧着一碗白粥,吃得涕泪横流。
右侧的王铁牛,任务是伺机刺杀镇北军巡逻哨。
现在正跟几个难民凑在一起,互相传授如何把碗底舔得更干净的诀窍。
这群发过毒誓、连死都不怕的汉子,脊梁骨已经被几顿饱饭彻底泡软了。
黄四狼听力极佳,他能捕捉到周遭压得极低的窃窃私语。
没人再提什么里应外合,没人关心高承武的十万大军何时攻城。
那些粗糙的汉子们讨论的,全是怎么才能真正穿上镇北军的玄甲。
黄四狼闭上眼,将指甲掐进掌心。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
高氏养死士,规矩森严。
平日里不过是些掺了麸皮的粗面饼子,只有出任务前那顿断头饭,才能见着点荤腥。
可镇北军呢?
一个连军籍都没有的难民,吃得比高氏的百夫长还要精细。
他必须承认,在吃到那口牛肉酱的瞬间,他的防线也裂开了。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他们这些死士被洗脑、被训练,说到底也是为了主家能赏口饭吃。
可现在,高氏的正规军还在城外啃干粮,他们这些潜伏进来的探子,却在敌人的大本营里吃得满嘴流油。
这反差太大,大到足以撕裂任何所谓的忠诚。
但黄四狼是个聪明人。
能在高氏残酷的淘汰营里活下来,靠的绝不是一腔热血,而是脑子。
他很清楚,白彦清这是疯了。
五千镇北军,加上城里十几万难民,每天光是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精米、精盐、甚至还有牛肉!
这绝对是倾家荡产在买人心。
“糖衣炮弹,这是临死前的疯狂。”
黄四狼在心里反覆咀嚼着这个念头,借此来稳固自己摇摇欲坠的信仰。
白彦清的底蕴绝对撑不了几天。
等光州城的存粮见底,等这城里的难民发现再也没有肉酱可吃,哗变只在旦夕之间。
到那时,他黄四狼只要振臂一呼,带着这五千吃饱喝足的死士里应外合,斩关落锁,放高承武的大军入城......
这可是泼天的首功!
一个千夫长绝对跑不掉,若是运气好,斩了白彦清的头颅,万夫长也未尝不可!
到那时,他黄四狼就能堂堂正正地坐在高氏的酒楼里,点上一整盘酱牛肉,配着上好的烧刀子,慢慢吃。
好人活不长,忠诚也是要看价码的。
他黄四狼不当好人,他要当那个踩着别人尸骨往上爬的聪明人。
想到这里,黄四狼的心彻底定了下来。
他甚至开始盘算,等会儿再去排队要一碗粥,多积攒点体力,好为接下来的夺门之战做准备。
现在,他要做的就只有等!
等待着白彦清粮仓见底的那一天。
想到这里,黄四狼的脊背挺直了几分。
他看周围难民的眼神,已经像是在看一群死人。
“吃吧,多吃点。”他低声嘟囔。
“断头饭,总要让人吃饱。”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