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娟嗔怪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孩子啊……”
她脸上好像有些责怪,实际心里甜得跟开了花一样。
她现在心里就一个想法:儿子终于长大了,都知道心疼父母了。
吃过饭之后,林峰帮陈丽娟收拾了一下碗筷,然后就出门去了。
他对父母说的是出门遛遛弯,实际上他还有另外的事情要做。
他从村东头走到西头,是为了找一个人,他的好朋友熊健。
他跟熊健是穿开裆裤的交情。
两个人不仅是发小、铁哥们,也是一起做坏事的损友。
以前的时候,他们就经常一起打牌赌博,一起在生产队迟到早退、偷懒不干活,还经常一起和别的村子的混子打架。
可以说,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坏事一件都没少干。
而他之所以要去找熊健,当然不是为了打牌赌博那些事情,他好不容易重生了,总不能越活越回去了。
主要是他有一件非常正经的事情需要找熊健来帮忙。
那就是搞子弹!
林峰已经答应了国营饭店的胡经理要给他打狐狸,这狐狸要是半个月之内打到手,可是一百块钱啊!
就为了这一百块钱,林峰也得拼一把啊!
家里林峰的爷爷留下的老猎枪,子弹已经全部受潮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卡壳了。
上次,他在山上遇到危险,子弹却打不出来,也就得亏他反应快,外加福大命大,这才能安然无恙地下山来。
但谁能保证自己每次都有好运气呢。
而且这种受潮的子弹还容易炸膛呢,要真炸膛了,不仅枪管会报废,就连他也有可能受伤。
所以他只能去搞新的子弹。
熊健家里倒是没有子弹,这玩意可是违禁品,不是那么好搞的。
但熊健他大伯手里是肯定有子弹的。
为什么林峰可以这么肯定呢?
因为熊健的大爷熊志海手里有枪,是村里谁都知道的事情。
当然,他大爷是合法持枪的,甚至还有持枪证。
这持枪证可不是一般人能弄到的。
尤其是在那么一个特殊的年代,这种特殊证哪怕你有钱都不好使。
熊志海之所以能弄到,完全是因为他的工作非常特殊,他是大兴安岭山区的一位护林员。
那个年代的护林员,和今天的护林员可不是一回事。
那年代的东北山区,各种猛兽出没,护林员持枪是为了自保。
护林员的工作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上山巡视,主要巡查是否有火灾。
大兴安岭要是闹起火灾,那可不得了……
至于盗猎,七十年代那会儿还没改革开放呢,人们的思想都比较淳朴,而且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山上的野味能卖上大价钱。
就算知道的,也都要在单位里面上班,不可能去山里长期打猎。
这也算是一个信息差吧。
护林员一年大概有五个月是在深山老林里面度过的,今天是春天去,到秋天才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