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如下:
1、关于耿锦财案件的问题,要全面调查清楚,无论是牵扯到哪些干部,或者哪些商人,都要依法处理。
2、关于耿锦财的受贿金额,全部上交给省纪委指定的单位,上交国库。
3、关于黑石头集团和贝德集团的问题,暂时先放一放,等省里研究之后,再作决定。
以上三点,就是省委周书记和蒋省长沟通之后的最终指示。
虽然林峰对这个指示不太满意,但也是没办法,只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去办。
这件事情,又过了两个月之后,根据耿锦财提供的相关信息,又有12名干部落马,如下所示:
1、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乾坤,贪污受贿569万元。
2、天州市副市长应太华,贪污受贿342万元。
3、天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子涛,贪污受贿129万元。
4、天州市海城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刘海平,贪污受贿98万元。
5、天州市海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贪污受贿89万元。
6、天州市海城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苏小明,贪污受贿77万元。
7、海城县建设局局长林涛,贪污受贿182万元。
8、海城县国土局局长宁杰,贪污受贿174万元。
9、海城县交通局局长吴小平,贪污受贿149万元。
10、海城县税务局局长赵小兰,贪污受贿127万元。
11、海城县林业局局长吴云,贪污受贿108万元。
12、海城县农业局局长邹方,贪污受贿102万元。
以上十人,分别判刑3年~18年不等。海城县政府的六个直属部门负责人,全部倒了,这是一次严峻的政治考验。
海城县的政界,一次性就倒了10位干部,引来很大的热议。
有些人说:“这是塌方式腐败,市委市政府做出非常正确。”
有些人说:“这是权力斗争的结果,某些是政治的牺牲品。”
还有些人说:“这些官员是腐败分子,应该全部判死刑的!”
也有些人说:“何止这点贪官啊,天州市的腐败份子,远不止这些人!”
对于这些说法,林峰都记在心里。
此时此刻,林峰看着天州日报,自自语说:“这只是刚刚开始,后面有更精彩的戏!”
就在此刻,听到彭小涛的敲门声,“林市长,你好!我方便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