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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公府的正厅内,张灯结彩,酒肉飘香。
为了庆祝三少爷陆辞在琼林诗会上“大杀四方”、一举夺得“文坛先锋”的殊荣,陆朝特意下令,摆了一桌最丰盛的庆功宴。
然而,这张足以容纳二十人的黄花梨大圆桌上,气氛却诡异得像是在吃断头饭。
坐在主位的陆朝,手里端着一杯参汤,时不时地还要清一清那还有些红肿的嗓子。
自从经历了“糖葫芦卡喉”事件后,他对任何圆形的食物都产生了心理阴影,连平素里最喜欢的肉丸都不敢夹。
坐在左边的大哥陆珩,面前堆着那张让他夜不能寐的赌场地契。
他一边机械地往嘴里扒饭,一边愁眉苦脸地计算着这笔飞来横财该怎么洗白,头发都快愁秃了。
坐在右边的二哥陆骁,坐姿十分别扭。
因为昨晚跪了一夜搓衣板,他的膝盖至今还没消肿,只能半个屁股悬空,像是在练扎马步。
而今天的主角,刚刚名震京城的“土匪诗人”陆辞,则像一摊烂泥一样瘫在椅子上。
他面前摆着那块御赐的“文坛先锋”金牌,眼神空洞,面如死灰。
这一天,对他来说太漫长了。
从那个“谁敢不服我就砍谁”出口的那一刻起,他苦心经营了二十年的“温润公子”人设,就彻底入土为安了。
现在全京城都在传,陆家三郎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绿林好汉,表面写诗,背地里可能是个劫道的。
甚至还有几个武将世家的莽夫专门跑来给他递帖子,邀请他一起去砍人。
砍你大爷啊!
我是读书人!
我是御史!
陆辞想哭,但他哭不出来。因为只要他一露出悲伤的表情,就会有人凑过来说:陆三郎,您这忧郁的气质,是不是在酝酿下一首打劫诗?
“来!干杯!”
就在这全员自闭的时刻,一声奶声奶气的欢呼打破了死寂。
陆茸站在椅子上,一只脚豪迈地踩着桌面。她手里举着一只油汪汪的大鸡腿,像举着传国玉玺一样,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为了庆祝狗头军师旗开得胜!为了庆祝咱们分舵在文坛插上了大旗!干了这根鸡腿!”
陆茸红光满面,看着这一桌子“精兵强将”,心里那个美啊。
看看,这就是本王的队伍。
有钱的,有兵的,现在连有文化的都有了。而且这个有文化的还特别上道,一句“遍地肥羊”深得本王真传。
“怎么样?”
陆茸咬了一口鸡腿,含糊不清地邀功道:“狗头,本王的祝福灵不灵?我就说你能行吧!现在大家都知道咱们黑风山的威名了!”
陆辞看着那个满嘴流油的小团子,听着那句“灵不灵”,只觉得胸口中了一箭。
灵。
太灵了。
灵得我想出家。
“谢……大王隆恩。”
陆辞咬着后槽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他端起面前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却浇不灭他心头的悲凉。
罢了,名声毁了就毁了吧,至少……皇上看起来挺高兴的,家里的危机算是暂时解除了。
这就是当“狗头军师”的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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