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陆家粥棚。
这里本是陆珩精心挑选的风水宝地,打算用来羞辱穷人、展示奸商嘴脸的舞台。
但此时此刻,这里却成了全京城最热闹,也是味道最独特的地方。
几十口巨大的铁锅一字排开,锅底下的柴火烧得噼啪作响,火舌舔舐着锅底。
锅里翻滚着的,并非白花花的米粥,而是一种黄绿相间、黏糊糊、并且散发着惊天地泣鬼神恶臭的糊状物。
那味道实在太过霸道,融合了陈年的酸菜、沤烂的咸鱼以及三天没洗的臭袜子,顺着寒风飘出十里地,连路过的乌鸦都被熏得晕头转向,不得不绕道而飞。
然而,就在这股令人窒息的毒气中,数万名衣衫褴褛的灾民却排着整齐的长队。
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眼神中闪烁着渴望的光芒,仿佛那锅里煮的是龙肝凤髓。
陆珩站在粥棚前,脸上蒙着整整三层厚棉布,只露出一双生无可恋的眼睛。
他的声音透过厚厚的布料传出来,显得闷闷的,透着一股子绝望。
“别挤!都别挤!”
他手里拿着大勺,颤颤巍巍地从锅里舀起一勺那不可名状的糊糊,恶狠狠地威胁道:“都有份!谁要是敢插队,这碗神药就不给他喝了!”
陆珩一边发着狠话,一边在心里流泪。
喝吧,喝死你们算了。
我这造的是什么孽啊,明明想当个坏人,怎么就沦落到在这里煮屎给别人吃?
一个冻得瑟瑟发抖的老乞丐捧着破碗走上前。
陆珩把那一勺“毒物”倒进碗里,别过头去,不忍心看接下来的惨状。
老乞丐捧着那个破碗,深吸了一口那销魂的臭气。
他不仅没有吐,反而陶醉地眯起了眼睛,仿佛闻到了世间最美妙的香气。
“香!真香啊!”
老乞丐仰起头,咕咚咕咚几口就喝了个精光,连碗底都舔得干干净净,意犹未尽地砸吧着嘴。
下一秒,奇迹发生了。
原本脸色青紫、奄奄一息的老乞丐,突然浑身一震。
一股肉眼可见的热气从他头顶冒了出来,苍白的脸色瞬间变得红润,原本溃烂流脓的手背冻疮,竟然也开始止血结痂。
“神药!真是神药啊!”
老乞丐扔掉拐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陆珩就是三个响头,磕得砰砰作响。
“我身上暖和了!骨头缝都不疼了!多谢陆大少救命之恩!您就是活菩萨!是万家生佛啊!”
随着第一个人的康复,后面的灾民彻底沸腾了。
“我要喝!给我一碗!”
“陆家大义!为了救我们,竟然舍得用这种秘方!”
“谁敢再说陆家是奸商,老子跟他拼命!这味道……这就是慈悲的味道啊!”
赞美声如潮水般涌来,一浪高过一浪。
陆珩站在粥棚里,听着这些震耳欲聋的活菩萨,看着那些感激涕零的脸庞,只觉得眼前发黑,双腿发软。
完了。
这下彻底洗不白了。
他本来想当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恶霸奸商,结果现在成了身上带着屎味儿的活菩萨。
这要是让道上的兄弟知道了,还不得笑掉大牙?
“爹……”
陆珩转过头,看向坐在后方太师椅上督战的陆朝,声音带着哭腔:“咱们还要施多久啊?我感觉我已经腌入味了,这辈子都娶不了老婆了。”
陆朝手里捧着那个御赐的暖手炉,脸色比陆珩还要难看。他看着那热火朝天的施粥现场,长长地叹了口气。
“施吧,施到没有为止。”
陆朝绝望地说道:“皇上下旨了,这批金曲是祥瑞,必须让百姓都尝尝。咱们要是敢停,那就是抗旨不遵,是要掉脑袋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一队身穿黄马褂的御林军开道,大太监王瑾手捧圣旨,满面红光地飞驰而来。
“圣旨到——!”
王瑾翻身下马,第一时间捏住了鼻子,尖着嗓子喊道:“镇国公陆朝、长子陆珩接旨!”
陆家父子对视一眼,心中同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难道是皇上终于反应过来,觉得我们太恶心,要治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