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随着贡院钟楼上的三声鼓响,这场关乎大周国运、也关乎黑风山“赎金”业绩的科举笔试,正式拉开了帷幕。
考场内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研墨的沙沙声和试卷翻动的哗啦声。
甄有才坐在他的“天字一号”房里,费了好大劲才把头顶和桌案上的鸟屎清理出一块干净地方。
虽然身穿红裤衩,头顶鸟窝,但这并没有击垮这位京城第一才子的傲气。
他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坐姿,摆出一个极其优雅的姿态。
今日,他要用他苦练二十年的“颜筋柳骨”,写出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锦绣文章,一雪前耻。
他提起笔,饱蘸浓墨,手腕悬空,气沉丹田。
落笔。
一个极其工整、极其端庄的“臣”字,跃然纸上。
写完这一个字,他满意地放下笔,闭上眼睛,摇头晃脑地回味了许久。
这就叫格调。
这就叫慢工出细活。
就在他准备提笔写第二个字的时候,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突然从号舍的窗口探了进来。
陆茸背着小手,皱着眉头,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喂,那个穿红裤衩的雪人。”
陆茸很不满意。
在她的土匪逻辑里,写要账文书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准、狠”。
这人写个字跟绣花似的,半天才憋出一个来,照这个速度,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把赎金要回来?
“你也太慢了吧?”
陆茸伸出小胖手,指了指隔壁那些奋笔疾书的考生,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看看别人!那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你这是在绣花吗?”
甄有才冷哼一声,眼皮都不抬。
“你懂什么?文章千古事,得之寸心,不可急躁。”
“什么急躁不急躁的,本王只知道干活要麻利!”
陆茸觉得这个“肥羊”思想很有问题,必须得给他加把火。
为了能早点收到这人的“赎金”,她决定大发慈悲,动用自已的“金口玉”帮帮他。
陆茸抓着号舍的栏杆,眨巴着大眼睛,一脸真诚地看着甄有才。
“行吧,既然你这么费劲,那本王就帮你一把。”
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清脆响亮,充满了对读书人的美好祝愿:
“本王祝福你……文思如尿……啊不,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手里的笔根本停不下来!一直写到天荒地老!”
她是真心的。
她是真的希望这个人能才华横溢,写字快得像一阵风,赶紧把活干完。
话音刚落。
甄有才刚想嘲笑这野丫头粗鄙,突然觉得右手手腕猛地一跳。
一股前所未有的电流感,瞬间顺着手臂传遍了全身。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已的脑子里仿佛炸开了一座火山。
无数的文字、词藻、典故,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疯狂地涌了出来,堵都堵不住。
“来……来了!灵感来了!”
甄有才大喜过望,只觉得那支毛笔仿佛有了自已的生命,迫不及待地想要在纸上驰骋。
他猛地提起笔,再次落下。
刷!刷!刷!
这一次,不再是慢吞吞的颜筋柳骨,而是快若闪电的狂草。
笔尖在纸上飞速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一行。
十行。
百行!
仅仅是一盏茶的功夫,甄有才惊恐地发现,面前那张原本应该写上一整天的试卷,竟然已经写满了!
密密麻麻,字字珠玑,但全都是狂乱潦草的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