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客客气气地,请那位有缘人上来喝口热水!”
陆茸转过头,盯着那堆堆在墙角的、这两天被春妮洗得稀烂的土匪衣服,计上心头。
“春妮姐姐,别擦手了!快去把那一堆烂布头都给本王抱出来!大娘,您刚才教我的那招‘化腐朽为神奇’,咱们今日就拿这江南来的金孔雀试试手!”
不多时,聚义厅的空地上便堆起了一座布片小山。
这些衣服,全都是黑风山土匪们压箱底的行头。
原本就有些年头了,再加上春妮这两天为了“磨炼意志”,在后山溪水里对着大石头死命揉搓,那是破得各有千秋。
有的袖口开了大洞,有的后背裂到了腰间,最惨的一件,是二当家的贴身背心,生生被搓出了三个拳头大的窟窿,正对着肚脐眼和两边腰子。
甄大娘冷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包闪闪发亮的玩意儿。
那是陆茸之前在京城“打劫”陆朝时留下的碎金叶子,被大娘不知用什么手段抽成了一根根极其纤细的金丝。
“大王,这世间的富贵人,看腻了锦绣,最爱的便是那一丝‘宿命感’。”
甄大娘指尖微动,银针带着金丝在那些破布烂衫上随意穿梭。
在那破烂的边沿,她胡乱缝上了几个圈,又在那个正对着肚脐眼的洞口周围,密密麻麻地绣了一圈透着古怪气息的符文。
说来也怪。
那灰扑扑的粗布,配上这点点金芒,再在那火光映照下,竟隐约透出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落拓感。
仿佛每一道裂痕都写着一段血泪横飞的江湖恩怨,每一个洞口都藏着一位隐世高人的寂寞灵魂。
“大娘,这……这能行吗?”
春妮在一旁看傻了眼。
“这怎么看都像是刚从坟坑里爬出来的冤魂穿的衣服啊。”
陆茸一巴掌呼在春妮的胳膊上,奶声奶气地教训道。
“蠢才!你这种只会看戏文的人懂什么?这叫意境!这叫……这叫仙人残影!快,肥羊进门了,都给本王把表情绷住了!”
片刻后,一个约莫二十出头、浑身湿透却依旧难掩贵气的公子哥儿,在几个壮汉的簇拥下走进了聚义厅。
此子名唤沈不,乃是江南沈家的大少爷,此番进京是为了参加科考,顺便见见世面。
他平日里最是附庸风雅,甚至有些魔怔。
家里的丝绸穿腻了,觉得那是俗人的玩意儿,整日里幻想着能遇见什么隐居深山的世外高人。
沈不刚一进门,就看到聚义厅里横七竖八地摆着几件破烂衣服,而上首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神情肃穆的小奶娃。
“几位豪汉……小生沈不,江南人士,进京赶考,路经贵宝地,想求片瓦遮雨。”
沈不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瞥向那些衣服。
这一瞥,他的眼睛就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再也挪不开了。
“这……这是何物?”
他像是着了魔一般,跌跌撞撞地跑到那件破洞背心面前,手指颤抖地摸向那些金线。
陆茸挺起圆滚滚的小肚子,手里拿着木刀,迈着四方步走上前,小脸上满是悲天悯人的神情。
“哎。这位老爷,你也算是个有缘人。这些衣裳,可不是凡物。”
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