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宣传部门经常应对这样的事,文艺演出也好,电影电视剧也好,之前必须报备剧本或演出内容,电影是要求最严的,剧本要经过评审,拍出来的作品也经过评审才能拿到龙标,可以正式上映或去国外参展。
如果你没有拿到上映许可,国内院线肯定是不敢让你上的,你说我拿到国外参展或上映行不,别被发现就行,发现的话主创人员就会被处罚。
这就要看谁有关系或谁来头更大,比如别的电影出问题,都是封杀导演,唯独这个电影,不封杀导演,因为是国外的名导,不封杀男主角,因为男主角是影帝,最后把女主角一封了事。
你可以说她拍这种片子不对,那当时为什么要让上映呢?谁批准的?
上映激起民怨了,说是女主角不对,怎么不追究允许上映人员的责任呢。
人家女主角还为艺术做出巨大牺牲了呢。
当然了,原因谁都知道,导演是漂亮国的,男主角是香江的,不好处罚人家,只要处罚女主角了,而且女主角也是出了名的没背景,有背景也不会拍这种片子。
电视剧的话,相对宽松一点,前提是你有制作许可证,递上去一个内容梗概,进行备案后就可以拍了。
拍成之后需要省级广电部门审查,获得发行许可证,就可以上映了。
也有不少电视剧上映了之后,举报人数太多,又撤销发行许可的,这个在动画片中最为常见,华夏的家长唯恐动画片教坏了孩子,所以华夏的动画片越来越低龄化、弱智化。
电影在电影局,这个在宣传部下面,电视剧业务在广电局,这个属于政府序列,而文艺演出,这个在文化局,各人是各人的业务。
就比如说网上一直有一种论,说曲协的某某一直视某相声群体为眼中钉、肉中刺,动用了很多手段打压某社,想致某社于死地。
实际上曲协只是松散的团体组织,根本没有职能,即使他真想这么做,也没有这个能耐,他上面倒是全国文联,文联还是国家直管,但没用,他指挥不动西城区文化局。
某社的主要仇人是京城电视台,但是,京城电视台也照样指挥不动西城区文化区。
所以别看他一副咋咋乎乎的样子,实际上并没有受什么挫折。
但是,小茶馆演出跟大型演出还不同,在本地演出和外地演出又不同,你演出内容跟备案内容不同,这个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
但只要有人举报,那人家也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还证据确凿。
是你改编歌曲被举报,但处理你的罪名,只能是不按报备内容进行演出。
这就跟歌手开演唱会,报备唱几首歌,就是几首歌,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换歌也不行。
杨辰的错误性质就是这样,要求你的讲课内容必须经过审核,那么你就不能讲审核以外的内容。
杨辰没有解释,只是坐在那里,纹丝不动。
袁守一见他不说话,目视大家:“既然杨部长没有什么解释,那咱们大家就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