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阳光时隐时现。疾风吹动一团团乌云,迅速从太阳面前飘过。风刮得窗玻璃嘎吱吱乱响,整个房子里都是一片呜呜的风声。斯佳丽匆匆祈祷几句,感谢上苍让昨夜的雨在早上停了。夜里,她辗转反侧,倾听外面的雨声,要是雨继续下,她的新天鹅绒裙袍和新遮阳帽非弄得一塌糊涂不可。此时,太阳断断续续露出脸,她便觉得精神振奋了。她捺住性子赖在床上,装出没精打采模样,说话还装出嘶哑的声音,好不容易才熬到佩蒂姑妈带着黑妈妈和彼得大叔出门,朝邦内尔太太家走去。终于听到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家里只剩下厨娘在厨房里哼着小调,她立刻从床上蹦起来,从衣橱的挂钩上取下自己的新衣服。
睡了一觉后,她觉得精力旺盛,也从自己内心中那颗冰冷坚硬的核心里汲取到了勇气。她就要跟一个男人斗智了。哪怕是跟随便哪个男人斗智斗勇,这种前景就能让她感到勇气十足。过去几个月里,她历经无数挫折,如今她知道要最终向一个实实在在的对手挑战,她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把他挑下马背,她心里产生一种轻快的感觉。
穿裙袍没人帮忙很费劲,可她最终还是穿戴完毕,把遮阳帽戴在头上,帽子上插着一支羽毛,显得很神气。她急忙跑进佩蒂姑妈房间,对着一面穿衣镜把自己打扮一番。她看起来多漂亮啊!帽子上的公鸡羽毛让她显得精神抖擞,苔藓色的天鹅绒衬托下,她的两眼几乎像翡翠一样碧绿,显得炯炯有神。身上的裙子简直无与伦比,看上去那么豪华漂亮,又那么庄重大方!能再次穿上漂亮裙子,感觉真好。自己还是这么美,仍然富有魅力,她觉得得意极了,不禁俯身亲吻了一下自己的镜中映象,接着又嘲笑自己的幼稚举动。她披上埃伦的一方细毛披肩,可这方披肩褪了色,跟苔藓绿色的裙袍一比,显得既寒碜,又刺眼。她便打开佩蒂姑妈的衣橱,挑了件黑色的细布斗篷披在身上,这可是佩蒂星期日做礼拜才舍得穿的秋装。她又往自己刺了孔的耳垂上戴了一对从塔拉带来的钻石耳坠,摇晃一下脑袋,看看效果。耳坠叮当作响,声音非常悦耳。她暗自嘱咐自己,跟瑞特在一起要记着经常摇动脑袋。耳坠晃动起来,姑娘就显得活泼,男人见了就会着迷。
真可惜,佩蒂姑妈只有一双手套,让她戴在自己的胖手上了。女人不戴手套就显得不像个淑女,可斯佳丽自从离开亚特兰大后,就再也没有拥有过手套。一连几个月干繁重的体力活,她的手变得粗糙了,如今这双手可算不得漂亮啦。唉,反正没办法了。她就把佩蒂姑妈的一个精致的海豹皮暖手筒拿出来,套在自己裸露的手上。斯佳丽觉得暖手筒就像最后一抹神来之笔,她显得富贵高雅,什么都不缺了。任何人见了她现在这模样,都不会怀疑她贫穷拮据,不会以为她肩上压着沉重的负担。
可不能让瑞特产生疑心,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让他认为,她纯粹是为了感情去探望他,不是为了其他原因。
她蹑手蹑脚下了楼梯,厨娘独自在厨房扯着嗓子唱小调,没注意到她,她悄悄走出房子外面,匆匆沿贝克街走去,免得让熟人瞅见。走到常春藤街一座让火焚毁的房子前面,她在一块下车台上坐下,盼望有辆马车经过,好搭个便车。飞渡的云彩后面,太阳时隐时现,阳光时而洒在街面上,却丝毫没有温暖,风不停地吹动着她裤脚上的花边。天气比她预料的还冷,她冷得哆嗦起来,把佩蒂姑妈那件斗篷紧紧裹在身上,心里觉得烦躁。她正打算干脆长距离步行,穿过整个城区,去北佬的兵营,这时街头出现一辆破旧的马车。赶车的是个老婆婆,上嘴唇沾着鼻烟,土褐色的遮阳帽下,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拉车的是一头有气无力的老骡子。车正朝市政厅方向驶去,老婆婆勉强答应让斯佳丽搭车。她显然看不惯斯佳丽的裙子、帽子和暖手筒。
“她把我当成个荡妇了。”斯佳丽自忖道,“或许她没看错。”
她们最后来到市中心的广场上,前面,市政厅的白色圆顶高高耸立。她向老婆婆道谢后下了车,望着那乡下女人赶车离去。斯佳丽朝四周小心翼翼张望一圈,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她。她使劲捏了捏脸蛋儿,好让脸上露出些血色,又狠狠咬了咬嘴唇,想把嘴唇弄得红一点儿。她整了整遮阳帽,抹了抹头发,再次朝广场扫视一周。眼前这座二层楼的红砖市政厅经历了战火,却依然完好,但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这座楼显得破旧凄凉。市政厅在广场中央,楼房周围布满了一排排肮脏的军营木棚,上面溅满了泥浆。北佬士兵在四处闲荡,斯佳丽望着他们,心里忐忑不安,勇气顿时泄了不少。她怎么能闯进敌人的营地去找瑞特呢?
她朝那条街上的消防队方向望去,只见拱形门下两扇大门紧闭,两名哨兵在房子两边来回巡逻。瑞特就在里面,可她怎么跟那些北佬士兵开口呢?他们又会怎么对她说呢?她挺了挺胸,杀死一个北佬都没怕过,跟另一个北佬说说话有什么害怕的?
她小心翼翼踩着泥浆中的踏脚石穿过马路,径直走到消防队前面,一个哨兵上前来拦住她,那士兵把扣子一直扣到脖子下,为的是遮挡寒风。
“什么事,太太?”他操一口奇怪的中西部口音,不过话倒说得蛮客气,态度也恭敬。
“我要探望这里的一个人——是个犯人。”
“这可难说啦。”哨兵挠了挠头,“对探监的管得可严啦,再说……”他打住话头,瞅了她一眼,“天哪,夫人!别哭哪!你到那边警备司令部跟长官说说,他们准会让你探视的。”
斯佳丽本来就没打算哭,这时朝他绽开一丝笑容。哨兵转身对另一个正慢吞吞巡逻的士兵说:“嗨,比尔,上这儿来。”
另一个哨兵是个大个头儿,蓝色军大衣把身子裹得紧紧的,一脸黑黑的连鬓胡露在外面,像个恶棍。他穿过泥泞朝他们走来。
“你带这位夫人去司令部。”
斯佳丽谢过他,跟着大个头儿走。
“当心,脚在踏脚石上别崴脚脖子。”那士兵扶着她的胳膊,“最好把裙子撩起一点儿,免得沾上泥。”
从连鬓胡子里传出的声音鼻音浓重,声调却还友善,让她听着心里愉快,扶她的手既坚定又显得恭敬。原来北佬并不坏嘛!
“天真冷,夫人不该挑这种天气出门的。”护送她的士兵说,“走了挺远的路吗?”
“啊,没错,从城那头来的。”她说。他的话挺和气,让她心里觉着舒服。
“这种天气,夫人真不该出门。”那士兵的口吻带着责备,“到处还流行感冒。这就是司令部啦,夫人……你怎么啦?”
“这房子……这房子就是你们的司令部?”斯佳丽抬头看看这座临广场的老房子,见了这座熟悉的建筑,她几乎要嚷起来。战争期间,她在这里参加过无数次聚会。当时这是个漂亮而欢乐的所在,可现在呢——屋顶上飘扬着一面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子。
“你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我以前认识住在这房子里的人。”
“噢,那可太糟了。我猜他们自己回来也认不出这地方了,里面弄得乱七八糟的。好啦,夫人,你进去吧,跟那位上尉说。”
斯佳丽抚摩着残破的白色扶手走上台阶,推开正门。门厅黑黢黢的,冷得像地窖,一个瑟瑟发抖的哨兵,身子靠着一扇关闭的折门站着。在过去美好的日子里,折门里面是餐厅。
“我要见你们的上尉。”她说。
他把门拉开,让她走进屋子,她心跳加快了,心里又尴尬又激动,脸涨得通红。屋子里有一股不通风的陈腐气息,夹杂着火炉的烟味、烟草味、潮湿的毛料军装味,还有很久不洗澡的身子散发的臭味。她隐隐约约看见光秃秃的墙壁上有撕破的壁纸,墙上挂着一排排军大衣和不成形状的军帽。她见屋子里炉火熊熊,一张长桌子上放满了文件,一群军官身穿钉着铜纽扣的蓝制服。
她咽了口唾沫,总算能开口说话了。她不能让这帮北佬觉得自己胆怯,她得让他们看到自己最漂亮的模样,就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哪位是上尉?”
“我就是个上尉。”一个没系上扣子的胖子说。
“我要见个犯人,瑞特·巴特勒船长。”
“又是个见巴特勒的?他这人交际真广。”上尉把嘴上叼的雪茄抓在手里笑道,“你是他亲戚吗,太太?”
“是的……是他……他妹妹。”
那人又笑了。
“他的妹妹可真不少哇,昨天还来过一个妹妹呢。”
斯佳丽的脸红了。准是跟瑞特厮混的一个女人,没准儿就是沃特林那女人。这帮北佬准是把她当成那种女人了。简直让她难以忍受。就是为了塔拉庄园,她也一分钟都待不下去,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侮辱了。她气得转身去抓门把手,可是另一位军官连忙走到她身边。这是个年轻人,脸刮得干干净净,露出愉快和蔼的眼神。
“等一等,夫人。请你在火炉旁烤一烤,我看能不能帮你的忙。你叫什么名字?昨天那位夫人来,他拒绝会见。”
她在指定的那张椅子上坐下,朝那个一脸尴尬的胖上尉瞪了一眼,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蔼的年轻军官匆匆披上大衣走出屋子,其他人挪到桌子另一头,伸手抓那些文件,压低声音交谈。她把脚伸向炉火,心里满是感激,这才意识到脚已经冻得冰凉,心里埋怨自己忘了在鞋底的破洞里垫块硬纸板。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喃喃交谈声,她听见瑞特的笑声。门开了,随着一阵刮进屋子的冷风,瑞特走了进来,他没戴帽子,身上随便披了件肮脏的长斗篷,身上脏兮兮的,脸上胡子没刮,脖子上没系领带。虽然衣着随便,可仍然显出得意扬扬的神色,一见到她,那双乌黑的眼睛便闪烁着欣喜的光芒。
“斯佳丽!”
他就像往常一样,把她的双手握在自己手里。让他的手握着,总是让她感到激动,感到热情洋溢,感到生气勃勃。她还没来得及考虑他打算做什么,他就弯腰在她脸蛋儿上亲了一下,小胡子搔得她怪痒痒。他感到她的身体在吃惊地骚动,想挣脱出来,便立刻搂住她的双肩说:“我亲爱的小妹!”他低头望着她,满脸带着笑容,好像喜欢看她不让自己爱抚的那副无奈相。她见他趁机跟她亲热,不禁以笑容回报。真是个流氓!坐牢也没让他丝毫有所改变。
那个胖上尉叼着雪茄跟那个目光愉快的军官嘟嘟囔囔说了两句。
“太出格了,他应该待在消防队,你知道这是命令。”
“啊,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亨利!这位夫人在仓库里会冻僵的。”
“嗯,好吧,好吧!你得为这事负责。”
“我向你们保证,先生们。”瑞特转身面对着他们,手仍然把斯佳丽搂得紧紧的,“我……我妹妹绝对没带锯子、锉子之类帮我逃跑的东西。”
他们都笑了,斯佳丽匆匆环顾一圈。我的天,难道她得当着这六个北佬军官的面跟瑞特谈话?他真是个危险的犯人,非得一直受到监视不可?那个和善的军官看出她眼睛里的为难神色,便推开一扇门,压低声音对里面的两个士兵简短交代了两句,那两个士兵立刻跳起身,端起buqiang出来,关上门走进门厅。
“要是你们愿意,可以坐在连部办公室。”年轻上尉说,“不过,不准闩门。外面有人值守。”
“你看,他们把我看成个亡命徒了,斯佳丽。”瑞特说,“谢谢你,上尉,你真是太体贴人了。”
“你看,他们把我看成个亡命徒了,斯佳丽。”瑞特说,“谢谢你,上尉,你真是太体贴人了。”
他满不在乎地鞠了个躬,抓着斯佳丽的胳膊把她拖得站起身,带她走进那间肮脏的连部办公室。她永远也记不得这间屋子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只记得屋子很小,光线暗淡,一点儿也不暖和,剥落的墙皮上钉着许多手写的字条,椅子座上铺着牛皮,可是牛皮上还残留着不少牛毛。
瑞特随手带上门,马上走到她跟前,低下头朝她靠过来。她知道他想吻她,连忙把脑袋转开,不过从眼梢向他递了个媚眼。
“我现在还不能真正亲吻你吗?”
“在额头上吻一下吧,就像个好哥哥。”她得体地说。
“不,谢谢你。我宁可等待,希望将来情况会好转。”他的目光盯在她嘴唇上,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不过,你能来看我,太谢谢你了,斯佳丽!我受到监禁后,你是来看望我的第一个上等公民,关在监狱里才珍视来探望的朋友。你是哪天来城里的?”
“昨天下午。”
“今天一早就来看我?我亲爱的,你真是太体贴我了。”他笑吟吟地看着她,这种真心的愉快表情,斯佳丽还从来没见过。斯佳丽心里激动,垂下脑袋,仿佛腼腆的样子。
“当然,我马上来看你。昨晚佩蒂姑妈把你的事告诉我,我……我简直整夜不能入睡,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倒霉的事。瑞特,我太难过了!”
“怎么,斯佳丽!”
他的嗓音温柔,还带点儿颤抖。她抬起头望着他那张黝黑的面庞,见他的表情里丝毫没有平时那种怀疑神色,也没有她非常熟悉的嘲弄。他两眼直勾勾盯着她,她再次低下头,心里真的慌乱起来。事情进展得比她料想的还要好。
“能再次见到你,又能听你这么说,坐牢也值了。他们刚才向我通报你的名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出于爱国心,在马虎村附近干出那种事,我没料到你会原谅我。你能来看我,我认为你已经原谅我了。”
虽然事隔这么久了,可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她心里还是马上升起一股怒火,可她还是按捺住心头怒火,脑袋晃动一下,让耳坠舞动起来。
“不,我没有原谅你。”她说着噘了噘嘴。
“希望又一次破灭了。我把自己贡献给国家,光着脚在富兰克林的雪地上战斗,得过最严重的疟疾,受过的苦你听都没听说过。事到如今,你还不能原谅我?”
“我才不想听你说你吃过什么苦呢。”她还是噘着嘴,不过眼睛睇视着他,对他微笑,“我仍然认为你那天晚上的行为非常可恶,永远也不会原谅你。把我孤零零丢下,也不管我会发生什么事!”
“可你什么事都没发生哪。你看,我对你的信心还是对的。我知道你能平安回家,上帝保佑,也没有北佬拦你的路!”
“瑞特,你到底干吗要做那种蠢事呢?到了最后一分钟才报名参军,可你早知道我们马上就要打败了。而且你还说过,傻瓜才拿自己的身体给人家当枪靶子呢!”
“斯佳丽,饶了我吧!我一想到这事就觉得惭愧。”
“嗯,你为那么对待我感到惭愧,我听了觉得高兴。”
“你搞错了。我抛下你不管那桩事,我的良心一点儿都不觉得有愧,抱歉这么说。但是,至于我报名参军——想起当初参军穿上贼亮的皮靴、雪白的细布制服,腰间仅仅插着两把决斗用的shouqiang——想起靴子穿破了,在寒风凛冽的雪地上行军几十英里,身上没有大衣,肚子里饿得直打鼓……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没有开小差。当初全凭一时的狂热。不过,我的血液中有那种狂热。南方人永远无法容忍失败。但是,我也不讲什么道理了。只要你原谅我就够了。”
“可我没原谅你。我认为你简直是一头猎犬。”不过她说最后这个字眼时,语调非常亲热,简直可以用“宝贝”取而代之。
“别骗我了,你已经原谅我了。一位年轻女士不怕北佬哨兵,来探视犯人,难道仅仅来表示一下仁慈?还身穿天鹅绒裙袍,帽子上插着羽毛,戴着暖手筒。斯佳丽,你多漂亮啊!谢天谢地,你还没有弄到衣衫褴褛的地步,也不再穿丧服了!我一看见女人身穿破衣烂衫,或者披着黑纱,心里就烦。你现在看着就像巴黎街头的时髦女子。转个身,我亲爱的,让我好好看看你。”
这么说,他注意到这条裙子了。当然,瑞特总是留意这种事情的。她乐了,激动得舒展双手,踮着脚尖旋转了一圈,还让裙箍向一侧倾斜,把裤脚上的花边露出一点儿。他的一双黑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从遮阳帽到鞋后跟,什么都没遗漏,还是原先那种粗鲁的目光,看得她仿佛赤身裸体站在他面前似的,从来都能让她起一层鸡皮疙瘩。
“你看上去非常富有,打扮得非常整洁,几乎称得上秀色可餐啦。要不是外面有北佬把守——不过你放心好了,我不会把你怎么样,亲爱的。坐下吧,我不会像上次那样欺负你了。”他装作悔恨的样子,揉搓一下脸颊,“斯佳丽,你说老实话,难道不觉得那天晚上你有点儿自私?想想我为你做的事情吧,我冒着生命危险为你偷了匹马,而且是那么好的马!然后跑去参军,为的是保卫‘我们壮丽的事业’!我吃了那么多苦,得到什么回报呢?一通臭骂,脸上还挨了狠狠一记耳光。”
她坐下来。谈话并没有顺着她希望的思路走。他刚见到她时显得那么温柔,为她来探望他而真心感到高兴。他刚才几乎显得像个普通人,而不是她熟悉的那个恶棍。
“你吃了苦头都要得到回报才行吗?”
“这还用说,当然是!我是个自私自利的妖怪,这你还不知道?我给人东西总是要得到回报的。”
这话让她不禁微微打了个寒战,不过她又振作起来,再次把耳坠摇晃得叮当作响。
“噢,瑞特,你其实并没有那么坏,不过做做样子而已。”
“哎哟,你变了!”他笑道,“你怎么变成个慈悲的基督徒了?我经常从佩蒂帕特小姐那里打听你的消息,可她并没有说你多了些女性的温柔。斯佳丽,说说你的事吧。我跟你分手后,你过得怎么样?”
原先他激起她的心头怒火和对抗情绪,至今她还耿耿于怀,恨不得说两句刻薄话解解心头恨。可她克制住自己,脸上浮出微笑,脸颊上还露出一对酒窝。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身旁,她下意识地把身子靠过去,一只手轻柔地搭在他胳膊上。
“噢,我挺好,谢谢你。如今塔拉庄园一切都好。当然,谢尔曼的军队来扫荡那阵子,我们吃尽了苦头,幸亏他们没有烧我们的房子,黑人把牲口赶进沼泽地藏起来,大半保住了。今年秋天收成还不错,棉花有二十包。当然,跟塔拉庄园原先的产量不能比,可我们人手太少。爸爸说,明年情况会好点儿。但是,瑞特,如今乡下实在乏味死了!想想看,根本就不举行舞会,也没有野外烧烤宴。人们聚在一起交谈,开口闭口只说生活艰难!天哪,我真是烦透了!上个礼拜,我再也受不了啦,爸爸就说,我该出门走走,散散心。我就上这儿来了,打算先做几套衣裳,然后上查尔斯顿去看看姨妈。能再次参加舞会真是太好了。”
她心里觉得得意,自忖道:“刚才这故事编得恰到好处,既没说得太富有,也没说得太穷。”
“你穿起跳舞裙真漂亮,我亲爱的,糟糕的是你自己心里也清楚!我看你这回出来串亲戚,真实原因是跟乡巴佬在一起待厌了,想到远处找几个新朋友吧。”
斯佳丽觉得庆幸,她知道瑞特最后几个月是在国外度过的,最近才回到亚特兰大,要不然他绝对不会说出这么可笑的话。她脑袋里匆匆闪过县里那帮乡巴佬,方丹家兄弟穿得破破烂烂,日子过得非常艰难,芒罗家兄弟穷得叮当响,琼斯博罗和费耶特维尔两个地方的花花公子,如今都忙着犁地、劈木头做篱笆,喂养又老又病的牲口,大家早把舞会抛到脑后了,哪里还顾得上调情作乐那种事呢。但是,斯佳丽把思绪拉回来,故意嗤笑两声,好像承认让他说对了。
“唉,得了吧。”她恳求道。
“你是个没心肝的家伙,斯佳丽,不过这大概正是你的魅力所在。”他笑了。笑容还是原来那模样,一个嘴角歪着。她知道,他这是在恭维她呢。“你自己当然也知道,你的魅力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结果,就连我这么感情僵化的人也让你迷住了。我常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你的什么东西让我老是想起你。我认识许多女人,她们都比你漂亮,肯定比你聪明,而且我恐怕她们比你诚实,心地比你善良。可我就是总要想起你。即使是在投降后那几个月,我到过法国和英国,既见不着你,又听不到你的声音,还在许多社交场合跟许多漂亮女人交往,可我总是想起你,惦记着你的近况。”
她心里一时怒火升腾,因为他说别的女人比自己漂亮、聪明、善良,可他说起她更富有魅力,还说起对她的想念,这立刻就把她心头的怒火扑灭了。这么说,他没有忘记她!那她的计划就好办多了。再说,他在此时此地的谈举止差不多像个谦谦君子。她需要做的就是把话题转到他自己身上,这样她就能含蓄地表示她也没有忘记他。于是她开始行动了。
她再次轻轻捏了捏他的胳膊。
“嗨,瑞特,你总是逗我这个乡下姑娘寻开心!我准知道你自从离开我就再也没想过我。你成天跟那些漂亮的法国姑娘和英国姑娘厮混在一起,还敢说你脑袋里有我。我来……我来……是因为……”
“是因为什么?”
“唉,瑞特,我替你难过得要命!也为你害怕得要死!他们什么时候才放你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她那只手还搭在他的胳膊上,他伸手紧紧按住那只小手。
“你替我难过,我真心感激。现在还说不准他们什么时候放我,说不定要等到绞索拉紧一点儿的时候。”
“绞索?”
“对,我估计得等到挂上绞索才能离开这里。”
“他们不会真的绞死你吧?”
“只要能找到一点儿证据,他们就会绞死我。”
“哎呀,瑞特!”她把手压在胸口上喊起来。
“哎呀,瑞特!”她把手压在胸口上喊起来。
“你会为我伤心吗?要是你非常伤心,我就在遗嘱里提到你。”
他那双乌黑的眼睛盯着她,鲁莽地笑了,也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他的遗嘱!她连忙垂下眼睛,害怕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可她的动作不够快,因为他的眼睛忽然闪出好奇的神色。
“北佬说,我该立个内容详细的遗嘱,他们好像对我目前的经济状况特别感兴趣。他们每天都要提审我,每次换一班人来审问,问的可都是愚蠢的问题。外面流传着一种谣,说我侵吞了邦联zhengfu一笔神秘的黄金。”
“那么……你侵吞了没有?”
“多巧妙的诱导性问题!你跟我知道得一样清楚,邦联只有印钞厂,没有铸币厂。”
“你的那么多钱是打哪儿搞来的?靠投机生意?佩蒂帕特姑妈说……”
“你可真会盘问哪!”
这家伙真该死!他当然掌握着那笔钱。她情绪太激动,不能用温和的口吻跟他说话了。
“瑞特,你关在这里我真替你难过,你觉得有机会出去吗?”
“我的座右铭是‘天无绝人之路’。”
“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也许有希望’,我无知的美人儿。”
她浓密的睫毛眨巴几下,瞅了他一眼,又把头耷拉下去。
“哼,你这么聪明,哪会让他们绞死!我知道你会想出好办法打败他们,离开这里!等你出去……”
“等我出去怎么样?”他身子靠得更近些,声音温柔地问道。
“嗯,我……”她装出一脸尴尬模样,脸也涨红了。脸红并不难,因为这时候她正气喘吁吁,心跳得像打鼓。“瑞特,那天晚上,我……我对你说了那种话,心里很难过……你知道……就是在马虎村。我当时……嗯,害怕极了,心里烦得要命,可你又那么……那么……”她耷拉下脑袋,见他古铜色的手把她的手抓得更紧了,“当时……我想,我永远也不能原谅你了!可佩蒂姑妈昨天把你的事告诉我……说他们说不定会让你上绞架……我突然难过得受不了,我……我……”她立刻装出一副哀求的神情,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还装出痛不欲生的样子,“瑞特啊!他们要是真的送你上绞架,那我也不活了!我受不了!你知道,我……”她受不了他炽热闪亮的目光,眼皮再次垂下来。
“我马上就要哭出来了。”她在惊异和激动的火头上心里暗自想道,“我该不该哭呢?要是哭了,是不是显得更自然?”
他匆匆说道:“我的天哪,斯佳丽,你不是要说……”他的手抓得更紧,把她的手都捏疼了。
她紧闭双眼,想挤出点儿眼泪,可她又想到,应该把头抬得高一点儿,好让他亲吻自己。这下子,片刻之后,他的嘴唇就会跟她的嘴唇接触啦。她忽然清清楚楚记起他激烈的热吻,她曾经让他吻得浑身瘫软。可他却没有吻她。她心里充满失望,眼睛睁开一条缝,壮着胆子瞅了他一眼。她看到他满头乌黑的头发,正俯下脑袋看她的一双手,她正瞅着,只见他抓起她的一只手亲吻一下,又把另一只手挨在自己脸颊上贴了一会儿。她原以为他的举动会十分激烈,没想到他举止如此文雅缠绵,倒让她吃了一惊。她不知道他脸上这时有什么表情,因为他正低着脑袋呢。
她连忙垂下眼皮,免得他猛然抬起头,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她知道,自己眼睛里肯定流露着得意,他只要看一眼就能看透。用不了多一会儿,他就要向她求婚了——至少也会对她吐露衷肠,然后……她的目光从睫毛缝隙中看着他,只见他把她的手掌翻过来,让手心朝上,还在手心里亲吻了一下。忽然,他倒抽了一口冷气。她低头望去,看见了自己的手掌心,她这可是一年来头一次真正注意自己的手掌,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儿,感到非常担忧。这准是个陌生人的手掌,不是她斯佳丽·奥哈拉那双绵软、白皙、关节处有小窝的纤手。这只手因为干活儿变得粗糙了,让太阳晒成了古铜色,上面布满了污渍。破损的指甲长短不齐,手心长出许多老茧,大拇指上还有个没有干缩的水疱。上个月让沸腾的猪油烫伤的红疤十分难堪,显得很惹眼。她看着这只手,心里害怕了,连忙把手攥成拳头。
他仍旧低着脑袋,她还是看不见他的脸。他一点儿情面也不讲,使劲掰开她的手,盯着看那只手掌,又把另一只手抓起来,把两只手并排放在一起,一句话也没说,低头看着这两只手。
“看着我。”最后,他抬起头,声音非常平静,“别那么假正经。”
她不情愿地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脸上的表情既带着挑衅又有烦乱。他的两道黑眉毛向上挑,眼睛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