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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她无时无刻不感到强烈的厌倦。自从骑兵连出发去参战后,县里再也没有娱乐活动,也没有社交生活了。有趣的年轻男子全走了——塔尔顿家四兄弟、卡尔弗特家两兄弟、方丹家的小伙子、芒罗家的小伙子,还有琼斯博罗、费耶特维尔和拉夫乔伊那些迷人的年轻人们,大家统统走了。只剩下老人、残疾人和妇女,他们全都忙着为军队编织、缝纫,种更多的棉花、玉米,养更多的猪牛羊。周围根本见不着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苏埃伦那个中年情人弗兰克·肯尼迪按月骑马过来征收给养。军需部队的这帮男人不是很让人心动的,再说,她一见弗兰克那副又胆怯又殷勤的模样,心里就恼火,后来跟他说话都没好气了。要是他跟苏埃伦早结了婚该多省心!

即使军需部队的士兵比较有趣,对她的处境也毫无帮助。她是个寡妇,心已经死了。至少大家都认为她的心已经葬进了坟墓,认为她应该循规蹈矩。这让她恼火,因为她就是屏息细想,也只能想起查尔斯向她求婚时脸上牛犊般死气沉沉的表情。再说,就连那个印象也越来越模糊了。她既然是个寡妇,就不得不检点自己的行为。未婚姑娘的欢乐已经没她的份儿了,她必须摆出一本正经的冷漠态度。埃伦有一回瞅见弗兰克的副官推着斯佳丽在花园里打秋千,逗得她又是尖叫又是欢笑,就絮絮叨叨一再叮嘱,要她举止符合自家身份。埃伦深感苦恼,告诉她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寡妇的举止必须比其他人家的太太加倍谨慎才是。

“上帝清楚。”斯佳丽一边洗耳恭听母亲的谆谆教诲,一边想道,“当了太太已经什么乐趣都没有了,那寡妇还不如死了算啦。”

寡妇得穿丑陋的黑丧服,一丁点儿装饰都不能有,没有花朵丝带,不能有花边珠宝,最多只能佩戴黑宝石丧服胸针,或者用死者头发制作的项链。挂在帽子上的黑面纱必须长及膝盖,守寡三年后才能缩短到齐肩高。寡妇绝对不能跟人起劲地闲聊,也不能高声大笑。即使微笑也必须是面带悲伤的苦笑。最可怕的是,寡妇绝对不能对陪同的男子表示出兴趣。万一遇上哪个没教养的男人对她表示兴趣,她必须保持庄重的态度,辞恰到好处地提起自己的亡夫,浇灭他的热情。“啊,可不是嘛,”斯佳丽想着,觉得满心凄凉,“有些寡妇最后还是改嫁了,可那时她们已经是鸡皮老面。天知道她们在邻居们众目睽睽下怎么跟男人接触的。不过她们往往只能嫁给个穷途末路的老鳏夫,家里有大庄园,还拖带着十来个子女。”

虽然再婚够糟糕的,但是守寡呢——唉,一辈子就算完了!人们都是些糊涂虫,他们说什么查尔斯虽然去世了,可韦德·汉普顿肯定是她的安慰!他们还说什么她现在活着总算有盼头了,说这话的全是糊涂蛋!人人都说,她的爱人身后给她留下这孩子,对她真是再不能的美好了,她听了自然不能分辩。可她心里的想法跟这种看法真有天壤之别。她对韦德没什么兴趣,有时候,她很难想起这竟是她的孩子。

她每天早上醒来,在睡眼惺忪的片刻中,觉得自己还是出嫁前的斯佳丽·奥哈拉,窗外的木兰花丛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模仿鸟在歌唱,煎熏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她重新变得无忧无虑,又恢复了青春。接着,一阵叫肚子饿的烦躁啼哭声传来,她总是——而且毫无例外地感到片刻的惊讶,心里纳闷儿:“怎么,屋子里有个婴儿!”然后她才慢慢想起,这是她的孩子。这一切都把她搞糊涂了。

还有阿希礼!最让她想念的就是阿希礼!她平生第一次憎恨塔拉庄园,恨这条通往河边的漫长红土路,恨那片棉花苗新抽嫩绿的红土地。每一英尺土地,每一棵树和每一条小溪,每一条小路和每一条马道,一切都让她想起他。他已经属于另一个女人,而且他已经出征去参战了,可他的幽幽身影仍旧出没在暮色笼罩的道路上,那双如痴如醉的灰眼睛仍然在门廊的阴影里朝她微笑。一听到通往十二橡树庄园的那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她心里总是骤然涌起一阵思念——阿希礼!

现在,她憎恨自己曾经爱过的十二橡树庄园。她恨它,却被吸引到那里,为的是可以听到约翰·韦尔克斯和姑娘们谈起他——听大家朗读他从弗吉尼亚写来的信。听了让她伤心,可她还是不由自主想听。她不喜欢性情顽固的印第亚,也讨厌喋喋不休的傻瓜霍尼,她知道她们同样不喜欢她,可就是离不开她们。她每次离开十二橡树庄园回到家,总是一头倒在床上生闷气,不愿起床吃晚饭。

她不愿吃东西,这事比什么其他事都让埃伦和黑妈妈担心。黑妈妈端来一托盘诱人的饭菜,好相劝,说她现在既然已经是个寡妇,想吃多少都没关系了,可斯佳丽就是没胃口。

方丹大夫一本正经告诉埃伦说,极度伤心往往导致女人身体衰竭,最后会憔悴而死,埃伦脸吓得煞白,因为她心里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事。

“有什么办法吗,大夫?”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换换环境。”大夫说,心里巴不得摆脱一个难对付的病人。

就这样,斯佳丽带着孩子无精打采出了门,先是去萨凡纳拜访奥哈拉家和罗比亚尔家的亲戚,后来又去查尔斯顿看望埃伦的姐妹宝莲姨妈和尤拉莉姨妈。可她比埃伦预期的时间提前一个月就返回了塔拉庄园,也不跟大家解释缘由。萨凡纳的亲戚们待她都很好,可詹姆士和安德鲁以及他们的妻子都上了年纪,安于闲坐,喜欢谈陈年旧事,一点儿也引不起斯佳丽的兴趣。罗比亚尔家亲戚也是一样,斯佳丽觉得,查尔斯顿的亲戚更可怕。

宝莲姨妈和她丈夫住在河边一个庄园里,那庄园比塔拉偏僻得多。姨夫是个小老头儿,表面客气,骨子里冷淡,一副老年人心不在焉的神情。他们最近的邻居也住在二十英里外,要穿过密林中一条条黑黢黢的道路,两旁是茂密的柏树、沼泽和橡树。橡树枝上吊着一片片飘动的灰色苔藓,斯佳丽见了不寒而栗,不禁联想起杰拉尔德讲的鬼故事,说的是爱尔兰鬼魂在闪闪发亮的灰色迷雾中游荡。她没事可做,只得整天织毛衣,到了晚上就听姨夫朗读布尔沃·利顿[1]先生写的小说。

尤拉莉住在查尔斯顿炮台附近,那是个大宅院,前面的花园围着高墙,日子过得也没有多少乐趣。斯佳丽习惯于望着外面起伏的红土山丘和广袤的景色,在这里觉得像蹲牢房。这里的社交生活比宝莲姨妈家多,不过斯佳丽不喜欢来访的客人,看不惯他们的风度、传统和重门第的习俗。她心里很清楚,他们认为她父母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奇怪罗比亚尔家小姐怎么会下嫁一个爱尔兰来的新移民。斯佳丽感觉到,尤拉莉姨妈背着她替她辩解过。这让她大为光火,因为她跟父亲一样根本不计较什么门第。她为杰拉尔德自豪,也为他精明的爱尔兰头脑感到自豪,他的一切都是自己单枪匹马挣下的。

查尔斯顿人还大包大揽,把苏姆特堡的责任都算在自己头上!老天爷,他们难道意识不到,要是他们不稀里糊涂开火挑起战争,还会有别的傻瓜干那种事吗?她习惯了佐治亚山地人干脆利落的方音,这地方的人说话语气平板,拖着腔调,让她听着就来气。他们把“巴掌”说成“巴啊掌”,“房子”说成“房昂子”,“不会”说成“不乌会”,“爸妈”说成“爸啊妈啊”。她觉得,要是他们再用这种腔调说话,她准会发疯似的尖叫起来。她太恼火了,有一次在正式拜访中她竟然模仿杰拉尔德讲了一口爱尔兰土音,让姨妈难堪不已。后来她就返回了塔拉庄园。她宁愿忍受思念阿希礼的煎熬,也不忍受查尔斯顿人的口音。

埃伦为了支援邦联日夜操劳,把塔拉庄园的赢利增加了一倍。她见大女儿从查尔斯顿回来变得又瘦又苍白,说话语气刻薄,不由得大吃一惊。她以前也尝过伤心的滋味。一个又一个夜晚,她躺在鼾声大作的杰拉尔德身旁,一心想找个减轻斯佳丽痛苦的办法。查尔斯的姑妈佩蒂帕特小姐给她写过好几封信,每次都求她让斯佳丽上亚特兰大长住,现在埃伦第一次开始认真考虑这事了。

佩蒂帕特在信中写道:她和玫兰妮两人孤零零地住在一所大房子里,“没有男人的保护,现在亲爱的查尔斯死了。当然还有我哥哥亨利,可他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也许斯佳丽跟你说起过亨利的,我在信中不便多谈他的事。如果斯佳丽来跟我们一起住,玫荔和我会轻松得多,也会觉得安全多了。三个单身女人总比两个强。如果亲爱的斯佳丽能像玫荔一样,在这里的医院护理我们勇敢的伤员小伙子,也许她能减轻几分自己的悲哀——当然啦,玫荔和我都渴望见到亲爱的小宝贝……”

就这样,斯佳丽又把箱子装满了丧服,带着韦德·汉普顿和他的小保姆普莉西上路去亚特兰大。她的脑袋里装满了埃伦和黑妈妈对她行为的告诫,口袋里装着杰拉尔德给她的一百元邦联纸币。她并不十分想去亚特兰大,她觉得佩蒂姑妈是个少有的傻老太太。再说,一想到要跟阿希礼的妻子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心里就觉得厌恶。不过县里处处让她触景生情,让她无法忍受,随便换哪个环境都比这儿好。

[1]布尔沃·利顿(1803—1873年):英国作家,本名爱德华·乔治·厄尔·利顿。以历史小说闻名,尤其是《庞贝城的末日》。——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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