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来没见过什么坏女人,就扭过头望着她消失在人群中。
这时,店铺与战时新盖的房子间隔越来越远,中间还有大片的空地。最后,商业区也甩在了身后,眼前出现了住宅区。斯佳丽认得这地方,就像见了老朋友一样。莱登家的宅子气派雄伟;邦内尔家的宅子门前有白色的小柱和绿色的百叶窗;麦克卢尔家是佐治亚式的深檐红砖房,门前是修剪成矩形的低矮树篱。他们的行驶速度减慢了,因为从门廊上、花园里、人行道上,到处有女士们跟她打招呼。有些人她只是面熟,有些她能隐约记起,但多半都根本不认识。佩蒂帕特肯定四下传出了她来这儿的消息。她只得不时举起韦德,让那些壮着胆子穿过泥泞走到自家停车台前的女士们大声夸奖孩子。她们都对她嚷个不停,要她一定要加入她们的义工编织和缝纫会,参加她们的医院护理团,别加入其他家。她都一一敷衍过去。
他们经过一座绿色墙板的凌乱房子,只听守在门前台阶上的一个小黑妞嚷道:“嗨,她来啦。”米德大夫和他妻子就带着他们十三岁的菲尔走出房门,跟他们打招呼。斯佳丽想起,他们也参加过她的婚礼。米德太太登上她家停车台,伸长脖子想看一眼孩子,大夫更是不顾泥泞,踏着泥浆走到车跟前。他身材瘦高,蓄着铁灰色的翘胡子,瘦削的身子上,那件衣服活像是一阵飓风刮过来挂在他身上似的。亚特兰大人把他看作一切智慧和力量的源泉,难怪他博得了大家不少信任。他这人说起话来惯于卖弄玄虚,态度还稍带点儿傲慢,可他在城里还是个少有的好心人。
大夫跟她握了握手,还胳肢韦德的肚子,恭维他几句,然后声称佩蒂帕特姑妈已经发过誓,答应让斯佳丽只去米德太太的医院和护理团帮忙。
“哎哟,天哪,可我已经答应了上千位太太了!”斯佳丽说道。
“梅里韦特太太,我看准是她!”米德太太愤愤不平地嚷道,“那讨厌婆娘!我相信每趟火车来了她都要接!”
“我答应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斯佳丽说了实话,“医院护理团到底是什么呢?”
大夫和他妻子都对她的无知略感吃惊。
“当然啦,你一向钻在乡下,不可能知道的。”米德太太替她圆场,“我们的护理团在不同日子为多家医院提供服务。我们护理伤员,帮助大夫,做绷带,缝衣裳,伤员出院后,我们就带他们来我们家里调养,等他们康复后再回部队去。我们还照顾穷困伤员的妻子和家人。米德大夫就在我那个护理团工作的慈善医院,人人都说他非常出色,而且……”
“行了,行了,米德太太,”大夫的口吻带着爱怜,“别在人家面前替我吹嘘。我能做得实在很少,就因为你不让我参军。”
“我不让!”她气得嚷起来,“我?!是城里人都不放你走,这你知道得清清楚楚。嗨,斯佳丽,大家听说他要上弗吉尼亚去当军医,城里所有妇女都签名求他留下别走。当然啦,城里哪能少了你呢?”
“得了,得了,米德太太。”大夫说,可他听了这番夸奖显然挺得意,“我们送了一个儿子上前线,大概暂时够了。”
“我明年也要去!”小菲尔嚷叫着,激动得欢蹦乱跳,“要当个小鼓手。我已经学会敲鼓了。你想听听吗?我这就去拿鼓来。”
“不,现在别去。”米德太太说着把他拉到身边,脸上突然露出紧张神色,“明年不行,宝贝。大概后年吧。”
“可到时候早打完仗了!”他任性地嚷着,从她身边挣脱开,“你答应过的!”
父母的眼睛离开孩子相互对视,斯佳丽看出这眼色的含义。达西·米德已经送到弗吉尼亚前线,夫妇俩身边只剩下这个小儿子了。
彼得大叔清了清喉咙。
“我出来那阵子,佩蒂小姐有点儿不舒服,要是我不赶紧回去,她可能要晕倒了。”
“那就再见吧。今天下午我就过去。”米德太太大声说,“你替我对佩蒂说一声,要是你不参加我的护理团,她就会更不舒服。”
马车在泥泞地上打着滑往前行驶,斯佳丽靠着身后的垫子,脸上露出微笑。几个月来,她从没有像今天感觉这么好过。亚特兰大让她感到愉快、感到振奋,这里人烟密集,熙熙攘攘,蕴藏着令人激动的旺盛活力,远比查尔斯顿郊外孤零零的庄园可爱多了,那里只有短吻鳄鱼的干号才能打破夜里的沉寂。这里比查尔斯顿和萨凡纳都好。在查尔斯顿,只能在高围墙后面的花园里心怀梦想;萨凡纳倒是有排列着棕榈树的宽阔街道,可旁边就是泥水河。不错,塔拉庄园很可爱,可她一时觉得这里甚至比塔拉还好。
这个坐落在红土山丘之间的城市街道泥泞狭窄,有一种令人激动的成分,那是一种自然和淳朴的成分,与她骨子里的自然和淳朴产生了共鸣,她可以撇开埃伦和黑妈妈为她培养的优雅外表了。她突然觉得,适合她居住的地方正是这里,而不是悠闲宁静的老城,也不是黄水河畔的沼地。
房子之间的间隔越来越宽阔,斯佳丽俯身向车外望,看见了佩蒂帕特小姐那所房子的红砖墙和石板瓦屋顶。这几乎是城北端最后一所房子了。再往远处,桃树街越来越窄,蜿蜒消失在浓密幽静的大树之间。前院整齐的板栅新漆成白色,院子里开着应时的最后一批黄水仙花。前门台阶上站着两个身穿黑衣的女人,她们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黄皮肤女人,两手抄在围裙下,咧开嘴巴微笑,露出一口白牙。体态丰满的佩蒂帕特小姐激动得步履蹒跚,一只手压在丰满的胸脯上,想要按住咚咚狂跳的心脏。斯佳丽见玫兰妮站在她身旁,心里涌起一阵厌恶,觉得见到这个身穿丧服的小女人,是亚特兰大最煞风景的事。她那头浓密的乌黑鬈发梳成少妇发式,光溜溜的,一丝不乱;瓜子脸上浮出可爱的笑容,表示欢迎和高兴。
一个南方人只要打点起行李到二十英里外去做客,这一住就不会少于一个月,通常时间要长得多。南方人做客就跟当主人一样热心,亲戚来过圣诞节,一直住到来年七月也是常事。新婚夫妇通常出外度蜜月,遇上一户相处愉快的人家,常常住到生下第二个孩子才走。常常有上了年纪的姑妈姑夫星期天来吃饭,结果却住下来,直到几年后入土为安。客人来住是不成问题的,房子宽敞,奴仆众多,那片土地物产丰富,添几张嘴吃饭,无非小事一桩。男女老少都有出门做客的:新婚夫妇去度蜜月,年轻母亲带了新生婴儿去炫耀,伤员去调养,丧失亲人的去寻求安慰,有的姑娘做客是父母急于避免一桩不明智婚事的危险,有的姑娘则是到了危险年龄却没有定亲,父母希望她们能得到亲戚的指引,在外地找到如意郎君。客人能给舒缓的南方生活增添刺激和花样,因此客人来访总是受到欢迎。
因此,斯佳丽来到亚特兰大,也不知道自己要住多久。如果她觉得此行像在萨凡纳和查尔斯顿一样乏味,不出一个月她就要回家。如果她住在这儿觉得称心,就一直住下去,不定期限。可是,她刚到这里,佩蒂姑妈和玫兰妮就开始发动一场游说,凡是想得出的理由都摆了出来,要她永远跟她们住在一起。她们想要她住下,因为她们喜爱她本人,还因为她们孤零零地住这么个大宅子,晚上难免害怕,她很勇敢,能给她们壮壮胆。她富有魅力,能给她们悲痛的生活增添欢乐。查尔斯已经去世,她和她的儿子就该跟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再说,按照查尔斯的遗嘱,这房子现在一半归她所有。还有最后一点,邦联需要每一双手支持战争,需要缝纫、编织、卷绷带、护理伤员。
查尔斯的伯伯亨利·汉密尔顿也跟她一本正经说过这事。亨利伯伯是个单身汉,住在车站附近的亚特兰大旅馆。他身材矮小,大腹便便,面色红润,一头乱糟糟的银色长发,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先生,最见不得女人胆小怕事和夸大事实。正是这个缘故,他跟妹妹佩蒂帕特小姐关系很糟,兄妹难得说上句话。两人自打幼年时脾气就水火不容,后来妹妹把查尔斯这个“军人子弟养成一副胆小怕事的女人气”,两人就愈发疏远了。多年前,他狠狠辱骂过她一回,结果佩蒂小姐直到现在还从来不当着人面提起他,就是偶然说起也是讳莫如深,压低声音生怕别人听见,外人见状以为那个诚实的老律师至少也是个sharen犯。发生那次辱骂当天,佩蒂要从自己名下的财产里支取五百块钱,投资一个子虚乌有的金矿。可他是她的财产托管人,不但拒绝支付,还大动肝火,说她半点儿脑筋也没有,还说在她身边只要待上五分钟就头疼。自从那天以后,只有每月由彼得大叔驾车送她到他的事务所领生活费用时,她才跟他正式见上一次面。两人匆匆见面后,佩蒂回来总要躺倒,半天不起床,一边落泪,一边吸嗅盐。玫兰妮和查尔斯跟伯伯的关系很好,一再提出替姑妈去找伯伯,免得她受这番磨难,可佩蒂从来都像个孩子似的绷着嘴巴,就是不答应。亨利是她的死对头,她一定要自己承受。查尔斯和玫兰妮便推断出,她能从这种偶然的刺激中获得深刻的喜悦,这也是她受人庇护的生活中唯一的刺激。
亨利伯伯一见斯佳丽,立刻就喜欢她了。他说,虽然她多愁善感,表面显得挺傻,可他看得出她还是有几分脑筋的。他不仅是佩蒂和玫兰妮的财产托管人,还托管查尔斯留给斯佳丽的遗产。斯佳丽得知自己现在成了十分富有的年轻女子,不禁喜出望外。查尔斯不但将佩蒂姑妈的一半房产遗赠给她,另外还有农田和城里的财产。火车站附近铁路沿线的店铺和仓库也是她继承的遗产,自从开战以来,价值已经涨到原先的三倍。亨利伯伯向她报出她的财产账目,顺便提出要她在亚特兰大常住。
“韦德·汉普顿成年后就是个阔少爷了。”他说,“随着亚特兰大不断膨胀,二十年后他的财产能增长十倍。只有孩子在自己产业所在地长大才对,好让他学会照料自己的产业——不错,佩蒂和玫兰妮的产业也要他照料。用不了很长时间,他就是唯一姓汉密尔顿的男人了,我不能长生不老嘛。”
至于彼得大叔呢,他理所当然认为斯佳丽是来定居的。他无法想象查尔斯的独生儿子怎么能在他管不着的地方长大。斯佳丽听了所有这些道理,笑而不答,不想轻易许诺,因为她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亚特兰大,也不知道跟丈夫家的人朝夕相处是不是合得来。她还知道,需要说服杰拉尔德和埃伦。再说,如今她离开了塔拉庄园,就特别想家,想念那儿的红土地,想念破土而出的嫩绿棉花苗,想念暮色中美妙的寂静。杰拉尔德说她血液中奔流着对那片土地的爱,她这才头一回隐隐约约体会到那番话的意思。
于是,她暂时委婉回避答复,不明确表示自己要住多久,在桃树街尽头那所僻静的红砖房子里过起了舒适的生活。
斯佳丽如今跟查尔斯的亲骨肉生活在一起,又看到他出身的家庭,对迅速与她结合,把她变成妻子、寡妇和母亲的那个小伙子稍稍有了点儿了解。不难看出他当初腼腆单纯、喜欢空想的缘故。就算父亲遗传给查尔斯一些严厉无畏、狂暴不羁的军人气质,可他从小就在女人的阴柔气氛中长大,那种军人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了。他对孩子气的佩蒂一片真心,跟玫兰妮的关系比手足更深,这两个女人的温柔天真可是天下少有。
佩蒂帕特姑妈六十年前受洗礼得到的教名是萨拉·简·汉密尔顿,可是很久以前,她那位溺爱女儿的父亲见她步履轻快,两只小脚噼嗒啪嗒走个不停,就给她取了这么个象声的小名,从此大家就这么叫她,再也不叫她的大名。这个名字叫响后,她发生了许多变化,与这个昵称实在不相称了。原来那个行动敏捷、蹦蹦跳跳的孩子只有一对小脚依旧,但是与体重很不匹配,她还喜爱不着边际的唠叨。她身材矮胖,脸颊红润,一头银发,紧身胸衣绷得太紧,总是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脚本来就小,还硬挤进一双小鞋,就是走上短短一条街区也受不了。她随便遇到什么激动的事情,心情就忐忑不安,也并不觉得害臊,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遇上点儿气恼的事,总是晕倒。人人都知道,她那种昏厥不过是高贵女子矫揉造作罢了,可大家都喜欢她,没人点破这一层。人人都喜欢她,把她当孩子似的娇惯,不愿跟她较真儿——只有他哥哥亨利是个例外。
世上她最喜爱的事情就是说闲话,甚至超过喜爱在饭桌上大快朵颐,说起别人的事情,她能一连几个钟头不歇嘴,不过倒是出于好心,并不恶语伤人。她脑袋里从来记不住人名、日期或者地名,常常把亚特兰大上演的一出戏里的演员跟另一出戏的演员搞混了,可谁也不会让她引入歧途,谁也不傻,并不拿她的话当真。有了真正耸人听闻的消息或流蜚语,大家都不说给她听。她倒是六十多岁了,可毕竟是位处女,有些话还得避讳,她的亲朋好友都好心串通起来,把她当成个受庇护、受疼爱的老小孩儿。
玫兰妮在许多地方像她姑妈。她也怕羞,也会突然红脸,也是一样的端庄质朴,不过她倒有不错的判断能力——“稍有那么一点点,这个我承认。”斯佳丽想道,可心里挺不情愿。玫兰妮像佩蒂姑妈一样,也有一张受庇护孩子的脸蛋儿,只了解纯朴、善意、真实和仁爱,其他一概不知道,就像个从来没见过粗暴和丑恶的孩子似的,就是见了也认不出来。她从来生活幸福,也希望身边的人都幸福,至少希望大家都感觉满意。因此,她总是看到每个人的长处,也心怀善意谈论人家的长处。不管用人有多笨,她也能找出人家一些忠心厚道的品质;无论姑娘有多丑,多讨人嫌,她也能发现人家一些优雅举止或者高尚的品格;不论男人有多卑鄙或者多乏味,她也不去注意他的现状,只看人家未来有利的可能性。
她这些优秀品格是从慷慨的胸怀中真诚自然流露出的,这自然将人们吸引到她周围。毕竟,谁又能不为这种人的魅力所倾倒呢?她能够发现别人的长处,而别人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竟然有这些优点。城里人谁也没有她的女性朋友多,她的男性朋友也一样多,不过很少有人向她献殷勤,因为她并不任性,也不自私,缺少吸引男人爱慕的手腕。
玫兰妮的所作所为无非是遵循所有南方姑娘都受过的传统教诲——就是让自己身边的人都觉得惬意和舒适。正因为有了女性的这种谦和传统,南方的社会环境才如此宜人。女人都清楚,如果男人在一个地方感到称心如意,既没有矛盾,又能维护自己的尊荣,那女人在这个地方的生活大概也是愉快的。因此,女人一辈子竭力使男人志得意满,心满意足的男人自然对女人倍加殷勤爱慕。其实,世间万物没有男人不愿给女人的,他们只是不肯赞赏女人的聪明才智。斯佳丽施展的魅力与玫兰妮的程度相当,只是她的手段高明、技巧纯熟。两位女子的区别在于,玫兰妮说善意的客套话目的是让人高兴,哪怕只是当下高兴也罢,而斯佳丽要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她才不干呢。
查尔斯最心爱的这两个人,丝毫没有对他产生过让他坚强的影响,他在这里长大成人,这个家是个安乐窝,对于艰难和现实,他一无所知。与塔拉庄园相比,这个家平静、老派、儒雅。照斯佳丽看来,这座宅子缺少男人的白兰地、烟草和望加锡发油的气味,缺少粗哑的嗓音和不时该听到的咒骂声,缺少qiangzhi、胡须、马鞍、缰绳和围在脚边的猎狗。她想念吵架的喧嚣声,在塔拉,只要埃伦一转身,总能听到那种声音——黑妈妈跟波克争吵,罗莎跟蒂娜斗嘴,她自己跟苏埃伦尖酸刻薄地争吵,杰拉尔德吼叫着恫吓。查尔斯生在那么个家里,难怪他女人味十足。这里从来没有刺激,人们说话从不放开嗓门儿,人人都和颜悦色倾听别人的看法,到头来,厨房那个头发灰白的老黑人倒成了自行其是的独裁者。斯佳丽满以为逃出黑妈妈的监督可以少受些管束,却发现彼得大叔对女士行为的规矩比黑妈妈更严格,查尔斯少爷的遗孀尤其受到严加管束,这可让她太伤心了。
在这样的家庭里,斯佳丽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貌,她的精神不知不觉便复原了。她才十七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查尔斯的亲人都竭尽全力让她快乐。就算他们稍有点儿力不从心,也算不得他们的错,因为一旦有人提起阿希礼的名字,她就难过得心怦怦直跳,谁又能消除她这块心病呢?况且经常提起他的人还是玫兰妮!不过玫兰妮和佩蒂总是孜孜不倦地努力,想方设法安慰她,她们以为她守寡后心中悲痛未消,便撇开自己的烦恼,帮助她排遣。她们小题大做,过问她的饭菜,关照她午睡的长短,检点她乘车兜风的时间。她们对她赞不绝口,赞赏她的毅力,夸奖她的身段、她的纤手小脚、她的白皙皮肤,她们经常挂在嘴上说这些,一边说还一边抚摩她、拥抱她、亲吻她,这就加重了亲昵话语的分量。
斯佳丽并不喜欢她们的爱抚,不过听了恭维话心里倒挺舒坦。在塔拉庄园,谁也没对她说过这么多动听的话。而且黑妈妈还总是泼冷水泄她的傲气。小韦德在这里不再是她的累赘了,全家上下不论白人、黑人,外加来访的邻居,都把他当宝贝,大家抢着抱他,为此还争论不休。玫兰妮格外疼爱他。哪怕在他哭闹最凶的时候,玫兰妮也觉得他可爱极了,嘴里还说:“哦,你这个心肝儿宝贝呀!你要是我的娃娃该多好啊!”
有时候,斯佳丽实在难以掩饰自己的感情,她仍旧认为佩蒂姑妈是个愚蠢透顶的傻老太太,她那副傻呆呆的沮丧模样让她一见就无比的厌恶。她不喜欢玫兰妮是因为嫉妒,这种厌恶的感觉在与日俱增,有时候,玫兰妮说起阿希礼或者朗读他的来信,脸上熠熠放光,斯佳丽实在忍受不了,不得不突然离开房间。不过,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形下,生活过得还算愉快。亚特兰大比萨凡纳、查尔斯顿或塔拉庄园更加有趣,这里有众多新奇的战时工作,她忙得没有多少时间去生闷气。不过,到了夜里,她吹灭蜡烛,脑袋钻在枕头里,有时难免叹息,自忖道:“要是阿希礼没有结婚该多好!要是我用不着在那个该死的医院看护伤员该多好!唉,要是有几个人向我献殷勤该多好哇!”
她很快就厌烦了护理工作,可又脱不掉这份义务,因为她对米德太太和梅里韦特太太的两个护理团都有承诺。结果,她每礼拜有四个上午要在热腾腾、臭烘烘的医院干活儿,把头发束起来用毛巾包住,一条大围裙从脖子垂到脚面,裹得她闷热难当。亚特兰大的已婚妇女不论老少都要做护理工作,大家都满腔热情,照斯佳丽看来,那种热情几乎是狂热。她们认为她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她们爱国热情的感染。假如她们知道她内心对这场战争的兴趣多么冷漠,准会感到震惊。她心里一直害怕阿希礼阵亡,总是提心吊胆,除此,她对战争毫无兴趣。她做护理工作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这种事。
护理伤员当然丝毫也不浪漫。她被包围在呻吟、谵语、死亡和臭气之中。医院里住满了肮脏不堪、胡子拉碴、浑身虱子的伤员,他们臭味扑鼻,伤口可怕极了,文明人见了都会恶心。医院里弥漫着一股腐肉的恶臭味,没等走近门口,臭味早已钻进鼻孔,仿佛黏糊糊地黏在手上、头发里,就是在睡梦中也挥之不去。病房里密密麻麻的苍蝇蚊虫嗡嗡乱飞,把伤员折磨得又是咒骂,又是无奈哭泣。斯佳丽抓挠着自己身上蚊子叮出的包,一面不停地为伤员摇动芭蕉扇,最后弄得两肩酸疼,心里巴不得这些人全都死了算啦。
玫兰妮虽然是个最胆怯害羞的女人,可她好像并不在乎闻臭气、见伤口,也不在乎看到伤员赤身露体,让斯佳丽不禁觉得奇怪。有时候,米德大夫给伤员做手术,剔除腐肉,玫兰妮为他端着盘子和器械,她总是脸色煞白。有一回,做完这种手术后,斯佳丽见她躲在存放巾单的小间里,用一条毛巾捂着嘴悄声呕吐。可是,在伤员看得见她的地方,她总是态度温和,充满同情和欢乐。医院的伤员都叫她慈悲天使。斯佳丽也想得到这个雅号,不过那就得干更多事情,要接触满身虱子的伤员,要把手指伸进昏迷病人的喉咙,看他们是不是让嚼烟团噎住了,要包扎断肢,还要从化脓的腐肉中挖出蛆虫。噢,不。她才不喜欢护理工作呢!
要是允许她对康复伤员卖弄风情,或许她还受得了,伤员中许多人出身名门,而且挺招人喜爱的,可她是个寡妇,根本不能这么做。人们不允许城里的年轻小姐做护理工作,免得让她们看到处女不宜的东西,她们就在康复病房照料伤员。她们既没有结婚,又不是寡妇,不受约束,康复伤员便成了她们肆意进攻的对象,最不起眼儿的姑娘要跟人订婚也不费吹灰之力。斯佳丽见状不禁十分沮丧。
除了照顾重病号和重伤员,斯佳丽完全是跟女性打交道,这让她苦恼,她从不信赖跟自己性别相同的人,而且从来就讨厌她们。可是每周有三个下午她要跟玫兰妮的朋友们在一起,参加那个护理团的缝纫和卷绷带活动。在这种场合,凡认识查尔斯的姑娘对她都很客气,也很关心,尤其是范妮·艾尔辛和梅贝尔·梅里韦特,这两位都是城里富孀的千金。不过她们待她十分恭敬,仿佛她已经是个穷途末路的老妪。她们不断谈起舞会和情人,让她听了又嫉妒人家的喜悦心情,又怨恨自己身为寡妇再也不能参加这种活动。难道她不比范妮和梅贝尔漂亮三倍!啊,生活多不公平哪!大家都以为她一颗跳动的心已经葬进了坟墓,这又多么不公平哪!她的心现在飞到了弗吉尼亚,伴随在阿希礼身边啦!
虽然有这些苦恼,可亚特兰大仍然让她觉得非常愉快。一星期又一星期不知不觉过去了,她客居的时间在延长。
[1]佩斯利:苏格兰西南部的一个自治区,自十八世纪早期以来一直是一个纺织中心,以出产各色图案的围巾闻名。——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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