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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在接下来的那个礼拜中,斯佳丽有一天下午从医院回到家,觉得又疲惫又恼火。站了整整一上午让她疲惫不堪,就因为给一名伤员包扎胳膊上的伤口时她坐在他的床头,结果挨了梅里韦特太太一通严厉责备,她憋了一肚子火。佩蒂姑妈和玫兰妮戴上最漂亮的帽子站在门廊上,准备带着韦德和普莉西做每礼拜的例行拜访。斯佳丽请她们原谅,说不能奉陪,并径自上楼,回自己房间去了。

辚辚车声远去后,她知道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就悄悄溜进玫兰妮的房间,把门反锁上。这是一间整洁的小闺房,下午四点的夕阳斜照在屋子里。地板闪闪发亮,地上只铺着几块色泽鲜艳的小破地毯,白白的墙壁上没有装饰,只有一个角落让玫兰妮布置得有点儿像个神龛。

角落里,一面邦联旗帜下挂着一把金柄马刀,玫兰妮的父亲曾佩带这把刀参加过墨西哥战争,查尔斯出征时佩带的也是这把刀。查尔斯的腰带和shouqiang皮套也挂在这里,shouqiang还插在枪套里。马刀和shouqiang之间悬挂着一幅查尔斯的黑白照片,只见他身穿灰军装,模样非常拘谨,也十分自豪,两只棕色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嘴角挂着羞怯的微笑。

那幅照片斯佳丽连瞟都没瞟一眼,她丝毫没有迟疑,径直朝那张窄窄的床边走去,床头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红木文具匣,她从里面取出一捆用蓝丝带扎在一起的信,都是阿希礼写给玫兰妮的。最上面一封是当天早上送来的,她打开这一封来看。

斯佳丽最初偷看这些信的时候,还觉得良心不安,生怕让人看见,手抖得几乎打不开信封。可她从来就不很注意自己的廉耻,一犯再犯之后,如今已经麻木不仁,甚至不怕让人撞见了。偶尔,她也会想道:“假如母亲知道了会怎么说呢?”这时,她的心不禁一沉。她知道埃伦宁愿让她死也不愿她做出这种丢脸的事。起初,斯佳丽也担心过,因为她还是愿意处处以母亲做榜样的。但是,看这些信的诱惑实在太强烈了,到头来就顾不得考虑埃伦的教诲了。这些天来,她已经习惯了遇到不愉快的念头就撇开不管。她学会了对自己说:“这桩麻烦事我现在顾不得考虑,等明天再说吧。”到了第二天,她要么压根儿就没想起这事,要么就是隔了一夜,麻烦已经淡化,不太让她头疼了。就这样,偷看阿希礼的信也没让她良心觉得非常不安。

玫兰妮接到信总是挺大方的,要把一部分念给佩蒂姑妈和斯佳丽听。但是,她没念的那部分却让斯佳丽饱受折磨,逼她鬼鬼祟祟跑来偷看妹夫的信。她一定要弄明白,阿希礼结婚后是不是真的爱自己的妻子。她要知道他是不是假装爱她。他跟她说的到底是不是绵绵情话?他的感情到底如何,到底有多亲热?

她小心翼翼把信展开。

阿希礼匀称的小字映入她眼帘,“我亲爱的妻子”,她舒了口气。他总算没有称呼她“宝贝儿”或者“心肝儿”之类。

“我亲爱的妻子:你来信说心里害怕,唯恐我隐瞒起真实想法不告诉你,你问我这些日子心事重重,到底在想什么……”

“我的乖乖!”斯佳丽想道,不禁感到一阵歉疚,“隐瞒他的真实想法。玫荔看出他的心思了?还是看出我的心思了?她是不是怀疑他和我……”

她吓得两手发抖,把信凑近些,可她念了下面一段,舒了口气。

“亲爱的妻子,要说我对你隐瞒了什么事,那是因为我不愿让你背上沉重的包袱,怕你除了操心我的身体,再加上替我的心神不宁担忧。可我有什么事情也瞒不过你,因为你太了解我了。放心好了,我没有受伤,也没有生病。吃的东西足够多,偶尔还能在床上睡一觉。一个士兵能这样更有何求?不过,玫兰妮,我心里有些沉重的念头,我就跟你敞开谈谈吧。

“这个夏天,我晚上常常躺着睡不着,营地的士兵早已入睡后,我望着天上星星心里一再纳闷儿:‘阿希礼·韦尔克斯,你上这儿干吗来了?你到底在为什么战斗?’

“当然不是为荣誉和荣耀。战争是桩肮脏的勾当,我可不喜欢肮脏的东西。我不是个军人,没有追求虚幻荣誉的愿望,更不用说是在炮口上追求美名。可我还是来参战了——我天生什么都干不了,只不过是个勤奋好学的乡村绅士。你看,玫兰妮,军号不能让我激动得热血沸腾,战鼓也不能催我脚步向前,我现在算是看透了,我们受骗了,上了我们傲慢的南方人自己的当,还以为我们一个能消灭十几个北佬,还以为棉花大王能统治世界呢。我们被那些地位显赫的大人物出卖了,我们向来尊敬他们、崇拜他们,听他们喊口号煽动偏见激发仇恨,什么‘棉花大王、奴隶制度、州权、让北佬见鬼去’等。

“我躺在毯子上仰望着星星,自忖道:‘你到底为什么打仗?’这时候我就会想到州权和棉花,还有黑人和我们从小就憎恨的北佬。可我知道,这些全都不是我来打仗的理由。我脑子里又浮现出十二橡树庄园,记起月光斜照在那排白色的柱子上,记起木兰花在月光下开放那超凡脱俗的纯洁,记起蔷薇花爬满侧廊,就是到了最炎热的中午,那里也是一片阴凉。我想起我小时候,母亲坐在那里做针线。我耳畔又响起暮色中黑奴们拖着疲惫的身子从田野回家来吃晚饭时,嘴里唱的歌,仿佛还听见井台上辘轳转动的吱嘎声和吊桶落在清凉井水里的扑通声。顺着大路望去,目光越过棉田,一直能看到河边,暮色中还能看到低洼地升腾起的雾气。正是为了这些,我这个既不想死,又无意追求功名,对任何人心里都没有憎恨的人才来到这里参加战斗。大概这就是爱家爱国的所谓爱国主义吧。但是,玫兰妮,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因为,玫兰妮,上面我提到的这些事物,我为之甘冒生命危险的事物不过是些象征,它们象征了我热爱的那种生活。因为我是在为昔日的时光作战,我太热爱昔日的时光了,但是,恐怕它如今已一去不复返了,不论结局如何,是赢是输都一样,我们的愿望照样会破灭。

“我们就是打赢了这场战争,建立起梦寐以求的棉花王国,终究也是失败者,因为我们的人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昔日的恬静时光会一去不复返。全世界都会挤在我们门口喧嚣,买我们的棉花,我们倒是可以漫天要价,我们现在嘲笑北佬做生意唯利是图、贪得无厌,到时候,恐怕我们跟他们也没什么两样。假如我们打败了,啊,玫兰妮,要是我们失败了怎么办?!

“我自己倒不怕出生入死,不怕被俘受伤,要是非献出生命不可,就是牺牲我也不怕。可这场战争打完后,我们昔日的好时光再也无法挽回了,这才真让我害怕。我属于昔日的时光,跟如今这种疯狂的杀戮格格不入,恐怕我就是拼命努力也适应不了未来。你也一样适应不了,亲爱的,因为你我属于同一种气质。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它不可能像过去那么美好、那么适意。

“我躺在这里,望着睡在身边的弟兄们,心里琢磨着,不知那对孪生兄弟、亚力克斯或凯德想过这些问题没有。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想过,这场战争自打响第一枪时起,失败已成定局。因为我们要捍卫的事业其实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可那种生活方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照我看,好在他们不会思索这些问题,所以他们还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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