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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黑妈妈,你赶快去替我准备几件干衣服,”她说道,“再端点儿热茶来。”

“黑妈妈,你赶快去替我准备几件干衣服,”她说道,“再端点儿热茶来。”

“天哪,你这身新裙子全糟蹋了。”黑妈妈嘟囔着抱怨道,“我得花功夫替你刷洗刷洗,好让你晚上去参加婚礼。”

黑妈妈走进屋子,斯佳丽靠近弗兰克,压低声音说:“今晚你一定要来吃晚饭,我们太孤单了。晚饭后我们去参加婚礼,一定要请你陪我们去!请你千万别对佩蒂姑妈说起……说起苏埃伦的事。她听了会伤心的,让她得知妹妹的事,我也受不了……”

“嗯,我不说!我不说!”弗兰克连忙说,说这种事让他想想都害怕。

“你今天帮了我的大忙,真是太谢谢了,我又觉得勇气十足了。”她紧紧握着他的手跟他道别,一双眼睛向他发动全面调情进攻。

黑妈妈在门扇后面等着她,意味身长地瞪了她一眼,然后气喘吁吁跟在她身后上了楼,走进卧室。斯佳丽脱下衣服丢在椅子上,黑妈妈一声没吭,服侍斯佳丽上床睡觉。她给斯佳丽端来一杯热茶,拿来一块包在法兰绒里的热砖,低下头望着斯佳丽。接着她开口说话了,斯佳丽从来没听她这么说过话,声调里几乎带着歉意:“乖宝贝,你怎么也不说说你这趟到底要干啥?我可是你的黑妈妈呀,要不然我也犯不着一路跟你来亚特兰大嘛。我上了年纪,身子也太重,不能跟你跑来跑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宝贝,你瞒不过我,我了解你。我刚才看见你跟弗兰克先生的脸色,知道你脑袋里在动啥念头,就像念《圣经》一样明明白白。我还听见你跟他低声说苏埃伦小姐的事。要是早知道你追的是弗兰克,我就待在家里不出来了。”

“噢。”斯佳丽接应一声,身子在毯子下面舒舒服服蜷缩起来。她心里清楚,要想蒙骗黑妈妈是不可能的。“你当我是来找谁的?”

“闺女,我不知道,不过你昨天那张脸我可不喜欢。记得佩蒂帕特小姐写信告诉玫荔小姐说,那个叫巴特勒的流氓有的是钱,这话我可没忘。弗兰克先生长相不中看,不过他可是个正人君子。”

斯佳丽狠狠瞪了黑妈妈一眼,黑妈妈回瞪她一眼,平静的目光中带着无所不晓的神情。

“噢,你打算怎么办?对苏埃伦翻闲话?”

“我会想方设法帮你,从各方面逗弗兰克先生高兴。”黑妈妈说着替斯佳丽掖了掖毯子。

黑妈妈在屋子里忙乱的时候,斯佳丽静静躺了一会儿,心里觉得宽慰,这事两人非常默契,用不着多说。黑妈妈没有要求她解释,也没有责备她。黑妈妈心里明白了,嘴上就不再多说。斯佳丽发现,黑妈妈比她自己更讲求实际。一旦自己的宝贝面临危险,一双老眼虽然昏花,却能立刻清清楚楚看透事态,就像个野蛮人那么直率,也像孩子一样无忌。斯佳丽就是她的宝贝,只要她的宝贝孩子想要的东西,尽管这件东西属于别人,黑妈妈也愿意帮她弄到手。她脑子里丝毫都没替苏埃伦和弗兰克考虑过,只是心里暗自冷笑几声而已。斯佳丽正面临困难,正在尽全力搏斗,而斯佳丽是埃伦小姐的孩子,黑妈妈毫不迟疑地支持她。

斯佳丽感觉到,这阵沉默就是对她的认可,脚下的热砖让她全身暖烘烘的,刚才乘车回家时心里产生的希望火花,此时变成了熊熊火焰。她浑身燃起了激情,怦怦心跳使热流涌遍全身。她又恢复了力量,兴奋得几乎要放声大笑。她兴高采烈地想道,我还没有输。

“把镜子递给我,黑妈妈。”她说道。

“把肩膀盖住。”黑妈妈一边下命令,一边把镜子递给她,两片厚嘴唇上露出笑容。

斯佳丽看看自己的镜中形象。

“我的脸白刷刷的,像个鬼。”她说道,“我的头发乱得像马尾巴。”

“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嗯……外面雨很大吗?”

“你还不知道,跟瓢泼似的。”

“反正都一样,你得替我上街走一趟。”

“雨这么大,我才不去呢。”

“你得去,要不我自己去。”

“有什么不能等的大事?好像这一天还没干够似的。”

斯佳丽对着镜子仔细端详着说道:“我要一瓶香水。你替我洗洗头发,往头发里喷点儿香水。再买一瓶榅桲籽汁,把头发定定型。”

“这种天气,我才不帮你洗头呢,也不让你学那些放荡女人往头发上喷香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让你那么干。”

“我就要这么干。从我钱包里取出那个五块钱的金币,上街去买。另外……嗯,黑妈妈,到了城里,顺便给我买一罐胭脂。”

“胭脂是什么东西?”黑妈妈狐疑地问道。

斯佳丽盯着她的眼睛,眼神里带着一股她自己都感觉不到的冷漠。她从来摸不准,到底能把黑妈妈逼到哪一步。

“你别管,去店铺里买就是了。”

“我不知道的东西绝不买。”

“好吧,是一种颜色,这下清楚啦?往脸上搽的颜色。别站在那儿把腮帮子鼓得像癞蛤蟆,快去。”

“颜色!”黑妈妈嚷起来,“往脸上搽的颜色!要不是你已经长大了,我准得揍你!我从来没丢过这种脸!你准是昏了头!埃伦小姐这阵子准是在坟墓里翻身呢!把脸抹得像个……”

“你知道得清清楚楚,罗比亚尔外婆也搽脸的,还……”

“没错,她还不穿裤子只穿条衬裙,上面还要喷上水,连腿的形状都看得见,可这不等于说,你也可以那么干!老一代小姐们年轻时候,风气不好,可是时代变了,她们干的事……”

“我的天哪!”斯佳丽捺不住性子,大声嚷起来,把盖在身上的毯子掀起来,“你趁早回塔拉去!”

“我不愿回塔拉你就休想打发我回去,我有这个权利。”黑妈妈怒气冲冲道,“我哪儿也不去,就待在这儿。你给我回床上去。想得肺炎,啊?躺下,盖上!躺下,盖上,好乖乖。听话,斯佳丽小姐,这种天气哪儿都不能去。上帝呀!你就像你爹!回床上去,我可不给你买什么颜色!人人都会知道是我家孩子要用这东西,把我羞死了!斯佳丽小姐,你这么漂亮可爱,用不着什么颜色。宝贝,只有坏女人才用那种东西呢。”

“可是,她们搽了不是挺好看吗?”

“耶稣基督呀,听她说的是什么话!宝贝,不准说那种坏话!快把湿袜子脱下来,宝贝。我不准你买那种东西,埃伦小姐晚上会找我算账的。回床上去。我走了。我找一家不认识我们的店铺去买好了。”

那天晚上,艾尔辛太太家按时为范妮举行婚礼。老利维和其他乐师来为婚礼舞会伴奏,斯佳丽环顾周围,心里充满喜悦。能再次参加聚会,她心里实在太激动了。她也为受到大家的热情欢迎感到喜悦。她挽着弗兰克胳膊走进屋子时,大家都朝她涌过来,人们乐得直嚷,欢迎她,亲吻她,跟她握手,述说对她无比想念,还要她再也别回塔拉了。人们都宽宏大量,男人都忘掉她曾经竭尽全力伤他们的心,女子也忘记了她曾引诱她们的情人撇下她们。就连梅里韦特太太、怀廷太太和米德太太之类的老女人,原来战争快要结束时曾对她十分冷淡,这时也忘掉了她的轻浮行为,忘却了对她的指责,只记得她跟大家一样,在共同的失败中饱受折磨,只记得她是佩蒂的侄媳,是查尔斯的寡妇。大家亲吻她,含着眼泪谈起她慈母的去世,还详细询问她父亲和妹妹的近况。大家也询问玫兰妮和阿希礼的情况,要她解释他俩为何不回亚特兰大。

虽然斯佳丽因为受到欢迎心里喜悦,可她还是感到一丝不快,竭力想掩饰起来,那是因为这身天鹅绒裙袍是一副邋遢模样。黑妈妈和厨娘下了很大功夫,又是用开水壶烫,又是用一把干净梳头刷子刷,又是拼命在火苗上扇动,可它膝盖以下仍然湿漉漉的,裙边上还是沾着污渍。斯佳丽生怕有人注意到自己的裙子曾在泥水中弄脏,进而意识到她只有这么一条漂亮裙子,幸亏其他客人的衣服远不如她,心里这才稍感欣慰。大家的裙子都很旧,看上去都是仔细织补熨烫过的。而她自己这身裙子却是完整的、全新的,虽然有点儿湿,但是,在聚会上除了范妮那身白缎子婚纱裙袍,唯一身穿新裙袍的就是她了。

想起佩蒂姑妈对她说过艾尔辛家的经济状况,她觉得纳闷儿,不知道做这条白缎子婚纱裙袍的钱是打哪儿来的,另外,她们买点心、买装饰、请乐师的钱也不知是怎么弄来的。这些一定花了很多钱。钱准是借来的,要么就是艾尔辛家上上下下都为这场奢侈的婚礼出了力。在当前困难时期,举办这样规模的婚礼,简直像塔尔顿家为儿子立墓碑一样铺张浪费。她当时站在塔尔顿家墓地上,心里也有过同样的恼火和反感。昔日那种挥金如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人干吗硬要追随逝去的岁月,摆出这番架势呢?

不过她耸了耸肩,把这个短暂的念头抛在脑后。反正不是她自己的钱,她才不愿为别人的愚蠢生气,不愿毁了自己今晚的兴致。

她发现新郎是自己的熟人,就是家住斯巴达的汤米·韦尔伯恩。一八六三年他的肩膀受了伤,她曾在医院看护过他。当时他是个身高六英尺的帅小伙,是放弃医学专业参加骑兵团的。可现在他看上去像个小老头儿了,因为臀部受过伤,身体佝偻得厉害。他走路有点儿吃力,佩蒂姑妈说他走路叉着腿,模样很难看。可他本人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外表,或者说并不在意,一副对别人无所求的态度。他已经彻底放弃了继续学医的希望,现在当了名承包商,管理着一批爱尔兰建筑工,正在承建一座新旅馆。斯佳丽心里纳闷儿,不知道他这般身体状况怎么应付那么繁重的工作,可她什么也没问,心里不无苦涩地想,人到无奈时,什么都能干。

汤米、休·艾尔辛、一副猴子长相的小个头儿勒内·皮卡德三个人跟她站在一旁聊天。其他人正把椅子和家具往墙边移,腾开空地准备跳舞。自从斯佳丽与休在一八六二年最后一次分手以来,他没什么变化,还是原来那个身材瘦削、神色机敏的小伙子,前额照旧耷拉着一绺浅棕色头发,一双手还是她记忆中的那么纤细,不像个能干活儿的样子。但是,勒内自从那次休假时跟梅贝尔·梅里韦特结了婚,有了很大变化。一双黑眼睛还是像法国人似的闪闪发光,还是像克里奥尔人一样对生活充满热情,虽然他的笑容十分开心,可是战争初期那种轻松表情已经变成了现在的艰难神情,身穿义勇兵制服时脸上那种目空一切的傲慢神色已经荡然无存了。

“你的脸颊如玫瑰,眼睛像翡翠!”他与斯佳丽行吻手礼时恭维道,接着又称赞胭脂让她显得更漂亮,“就像我最初在义卖会上见到你时一样漂亮。你还记得当时情景吗?你把戒指丢进我提的篮子,那情景我怎么也忘不掉,你真勇敢!可我绝对想不到,你过了这么久还没得到另一枚戒指!”

他调皮地眨巴一下眼睛,还用胳膊肘朝休的肋间捅了一下。

“我也绝对没想到,你会赶着车卖糕饼,勒内·皮卡德。”她说道。有人当面提起他干的低贱行当,可他似乎并不感到丢人,反而显得开心,拍了拍休的脊背,放声大笑。

“说得好哇!”他嚷道,“是我岳母梅里韦特太太要我干的,这可是我一辈子干的头一桩活计。我勒内·皮卡德原来想养良种赛马、想拉小提琴!如今我赶着马车送糕饼,我喜欢干这个!我岳母能把男人培养得什么都干得了。她本该去当将军,那我们就能打胜仗了。对吗,汤米?”

“说得好哇!”他嚷道,“是我岳母梅里韦特太太要我干的,这可是我一辈子干的头一桩活计。我勒内·皮卡德原来想养良种赛马、想拉小提琴!如今我赶着马车送糕饼,我喜欢干这个!我岳母能把男人培养得什么都干得了。她本该去当将军,那我们就能打胜仗了。对吗,汤米?”

“哼!”斯佳丽自忖道,“还说喜欢赶车送糕饼!他家当年在密西西比河畔拥有十英里的土地,在新奥尔良还有座大宅子!”

“要是我们原来让岳母参军,不出一星期,我们就能打败北佬。”汤米表示同意,眼睛扫视着他这位新岳母虽然瘦弱却顽强不屈的身影,“我们能坚持这么久,唯一的原因就是背后有不愿屈服的妇女在支持。”

“决不屈服的妇女。”休改正他的说法,脸上的微笑中带着自豪,不过稍有点儿挖苦味道,“今天到场的妇女没一个投降的,在阿波马托克斯投降的是她们的男亲属。她们现在比我们当时还难过,我们至少还能在战斗中出出气。”

“她们可以靠憎恨来出气。”汤米替他把话说完,“你说呢,斯佳丽?女士们见自己的男人沦落到如此地步,心里比我们还难受。休本来想当法官,勒内想当着欧洲观众演奏小提琴……”他低头躲过勒内打来的一拳,“我本想当个医生,可如今……”

“假以时日,”勒内嚷道,“我会成为南方的糕饼王子!我的休老弟就会成为木柴大王,你呢,我的汤米老兄,你养的不是黑奴,而是爱尔兰奴隶。多大的变化——多大的乐趣!斯佳丽小姐,你和玫荔小姐会有什么变化呢?你们挤牛奶、摘棉花吗?”

“才不干呢!”斯佳丽口气十分冷淡,她没有理解勒内接受艰苦生活的乐观态度,“那种活由我们的黑人干。”

“听说玫荔小姐给儿子取名叫‘博勒加德’。你捎个话告诉她,就说我勒内赞成这名字,就说除了‘耶稣’,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

“可是,还有‘罗伯特·爱德华·李’。”汤米说,“我并不是有意贬低博的声誉,可我为长子起的名字叫‘鲍勃·李·韦尔伯恩’。”

勒内笑了,耸了耸肩膀。

“我给你们说个笑话,不过这是个真实故事。你们知道克里奥尔人怎么看待我们勇敢的博勒加德和你们的李将军吗?在一趟火车上,车快到新奥尔良的时候,一个李将军手下的弗吉尼亚人遇到一个博勒加德部队里的克里奥尔人。这个弗吉尼亚人对李将军的行说个没完。那个克里奥尔人显出很有礼貌的样子,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后来,他微笑着说:‘李将军!对啦,我知道!李将军!就是博勒加德将军称赞的那个人!’”

斯佳丽出于礼貌想陪他们一起笑,可她觉得这个故事没什么可笑的,只说明克里奥尔人跟查尔斯顿人和萨凡纳人一样高傲。另外,她从来就认为,阿希礼的儿子应该按阿希礼的名字命名。

乐师调准了音调,忽然演奏起《丹·塔克老伙计》,汤米转向她说:

“斯佳丽,跳舞吗?我不能跟你跳,不过休或者勒内……”

“不,谢谢你。我还在为母亲服丧呢,”斯佳丽连忙说,“我就坐着看看吧。”

她的眼睛找到弗兰克·肯尼迪,做个手势把他从艾尔辛太太身边叫过来。

“我想坐在那边的凹室里,要是你能给我端点儿点心过来,我们可以好好聊聊。”趁另外三个人走开了,她对弗兰克说。

他匆匆走去替斯佳丽端了一杯酒和一块薄蛋糕,她便坐在客厅另一端的凹室里面,还小心翼翼把裙摆弄好,把最难看的污渍掩盖起来。见到这么多熟人,又听到了音乐,她心情激动,把早上跟瑞特在一起的羞辱场面抛在了脑后。明天她要回顾瑞特的行为,也要回忆起自己蒙受的耻辱,心里会感到痛苦。明天她会考虑是否给弗兰克惶惑难过的心里留下了什么印象。不过今晚她不愿思索。今晚她感到了勃勃生气,浑身的每一种感官都充满了希望,她的眼睛在熠熠放光。

她从凹室朝宽敞的客厅望去,看着人们跳舞,记起战争期间她初到亚特兰大时,这间屋子曾非常漂亮。当初,这里的硬木地板像玻璃似的闪闪发亮,头顶上的枝形吊灯装饰着几百块晶莹的玻璃棱柱,把吊灯上几十支蜡烛上的光芒反射出来,就像钻石,就像火焰,就像蓝宝石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墙壁上悬挂的家人肖像尊贵而端庄,俯视着满堂宾客,神色显得矜持而好客。几张红木沙发柔软诱人,其中一张最大的曾经摆放在她此时坐的凹室中显著的位置上。以前举办聚会时,斯佳丽最喜欢坐在这个位子上。从这个位置可以看到整个漂亮的客厅,以及客厅另一端的餐厅。餐厅里摆放着一张可以围坐二十个人的椭圆形红木餐桌,周围靠墙摆放着二十把端庄的细腿椅子,一个大餐具柜里放着沉甸甸的银餐具,上面还放置着几个七叉蜡台,放着高脚酒杯、调味品瓶子、水瓶和亮晶晶的小玻璃杯。战争打响的头一年,斯佳丽曾多次在那张沙发上就座,身旁总有个英俊的军官陪着,耳畔响着小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和班卓琴演奏的音乐,夹杂着人们的舞步在打过蜡的地板上擦出让人激动的沙沙声。

如今,枝形吊灯歪歪斜斜挂在那里,黑黢黢的,上面的菱形玻璃装饰大半破碎了,仿佛北佬占领者曾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当成靴子蹂躏的目标。此时,照亮屋子的是一盏油灯和几支蜡烛,但大壁炉里燃烧的熊熊炉火成了主要光源。跳跃的火苗照耀下,旧地板失去了光泽,上面斑痕累累,破烂不堪。褪色的壁纸上看得出几个长方形印渍,表明那里曾经悬挂过肖像。天花板上面宽宽的裂缝让人回忆起,攻城那天有一枚炮弹在屋子上面baozha,把屋顶和二层楼的一部分都掀掉了。曾经摆放过蛋糕和玻璃水瓶的那张红木餐桌,如今仍然摆在显得空荡荡的餐厅里,桌面上布满了划痕,几条桌腿看得出经过笨拙的修理。餐具柜、银餐具、细腿椅子都不见了。屋子背面的拱形法式凸窗上,原来的暗金色窗帘也没了,只有不多几块带花边的窗帘还在,洗得挺干净,可是显然都修补过。

在这个凹室里,原先那张她非常喜爱的曲线沙发没了,放了张硬邦邦的长凳,坐着实在不舒服。她坐在上面尽量显出文雅姿态,心里却希望自己的裙子不是现在这模样,好让她参加跳舞。能够重新跳舞就太让她高兴了。但是,她不打算气喘吁吁地跳弗吉尼亚乡村舞,因为在这间僻静的凹室更能对弗兰克施加影响,她可以倾听他谈话,装出心醉神迷的模样,好鼓励他大犯傻劲。

音乐的确听着入耳。利维伸出一只大脚踢踏着打拍子,她也踢踏着脚上的软鞋热切地和着节拍踏动。老利维拼命弹拨着班卓琴,招呼大家跳弗吉尼亚乡村舞。两排舞伴相互靠拢,接着后退,转身,手臂搭成拱形,脚步在刮擦、踢踏。

丹·塔克老兄喝得醉醺醺……

舞伴们转个身!)

他倒在火堆里踢出火星星!

女士们轻轻跳一下!)

在塔拉庄园度过好几个月的沉闷时光,吃过精疲力竭的苦头,如今再次听到音乐,听到人们的舞步声,看到熟悉的友善面孔,大家在微弱的灯光下欢笑,大声说起以前的笑话,用昔日的流行俚语打趣逗乐、挖苦嘲弄,这种感觉真好。如同死而复生,几乎让人觉得又回到了五年前的愉快岁月。假如她闭上眼睛不看眼前这些一改再改的旧衣服,不看那些打过补丁的靴子和舞鞋,假如她脑袋里不老是想着双人舞伴里缺少的小伙子们,她几乎能觉得一切都没变。可是,她看着眼前景象,望着老人们围在餐厅的玻璃水瓶跟前,妇女们手里没拿扇子沿墙站着聊天,旁观年轻人摇摆着身子跳舞,忽然感到不寒而栗,感到恐惧,觉得一切都彻底变了样,眼前的熟悉身影仿佛都是些鬼魂。

他们还是老面孔,却跟以前不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仅仅因为他们长了五岁吗?不,远远不是因为时间在逝去。他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不见了,他们生活圈子中的某种东西消逝了。五年前,一种安全感把他们包围其中,那是一种非常缥缈的东西,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有察觉到。他们就是在那种安全感里成长起来的。如今这种感觉没有了,昔日那种随时存在的激动和喜悦,以及那种生活方式的魅力也随之丧失掉了。

她知道自己也变了,但变化没有他们大,他们变得让她迷惑不解了。她坐在那里望着他们,觉得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陌生人一样孤独,仿佛自己说的是他们不懂的另一种语,他们的语她也听不懂。后来她明白了,她跟阿希礼在一起就有这种感觉。他和他那种类型的人构成了她的主要生活环境,可她觉得自己并不能融合在这个环境中,其中某些东西是她无法理解的。

他们的面孔没有多少变化,他们的礼貌一点儿也没变,可是她似乎觉得,她的老朋友们身上只留下这两种东西没有变。他们还是那一副永恒的尊严和那一套永恒的殷殷礼数,至死也不会改变。但是,他们经历的苦难深重得无法用语形容,心灵的伤痕到死也无法抚平。他们是谈吐温和的人,性格强悍,但已经精疲力竭,虽然遭受了失败,却不愿在失败面前低头,他们被打败了,却依然挺直腰杆儿。他们是被征服的土地上受镇压的人民,遭受蹂躏,得不到保护,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热爱的州遭受敌人践踏,看着自己的法律受到恶棍们嘲弄,看着以前的奴隶威胁自己,看着自己的男人被剥夺公民权、自己的女人受尽侮辱。他们认为生活像地狱一样黑暗。

他们原来的世界发生了彻底改变,只剩下个旧的形式。旧习惯还会延续下去,也必须延续,因为这是他们仅有的财富了。他们紧紧抓住昔日自己最熟悉、最珍视的东西不放,那就是他们从容不迫的礼貌,他们的礼数,他们与人交往的随和风度,尤其突出的是男人保护女子的态度。男人们恪守着自幼习得的传统,他们彬彬有礼、温柔体贴,从来都能创造一种保护女性的气氛,使她们避免严酷的东西,使她们看不到女性不宜的场面。斯佳丽想,这实在是无比荒唐,因为在过去五年里,就是最与世隔绝的女子,也无不目睹其惨。她们看护伤员,合上垂死者的眼皮,遭受战火,经历毁灭,饱尝恐惧、逃难和饥饿的滋味。

但是,不论他们亲眼看见过何种景象,也不论他们执行过何等卑微的任务,他们仍然是绅士淑女,他们是被流放的贵族,生活痛苦,但精神照旧高贵,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但依然友爱待人。他们虽然像头顶上那盏枝形吊灯的水晶一样破碎了,但意志仍然像钻石一样坚强。往昔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这些人会继续走老路,仿佛昔日的生活仍然存在,仍然富有魅力,仍然是原来的悠闲从容。他们打定了主意,决不仿效北佬那种见钱不要命的疯狂,决心丝毫不偏离旧的生活轨道。

斯佳丽心里清楚,她自己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否则哪会干出最后离开亚特兰大以来的这一切,否则,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煞费苦心,迫不及待地满足自己的愿望。但是,她的顽强与他们的宁折不弯是有区别的,可她一时也说不清楚到底区别何在。或许在于她什么事都干得出,而许多事其他人宁死也不愿做;也许在于他们虽然绝望却依然笑对生活,态度优雅地朝生活鞠一躬,然后从旁边绕过。斯佳丽可做不来这个。

她不能无视生活。她得过日子,生活太残酷了,充满了敌意,她不可能漠然笑对生活。斯佳丽觉得,朋友们的温和、勇气、气节都没什么价值。她只觉得那是一种愚蠢的倔强,因为他们看到了严酷的现实,却仅仅面露微笑,不愿正视现实。

她旁观着跳舞的人们,见他们跳乡村舞乐得满面通红,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有像她这样紧迫的事情要办。当然,他们也经历过各种压力——情人战死,丈夫残废,孩子挨饿,土地不再属于自己,心爱的家园里住进了陌生人。她只是关注别人的事较少,操心自家的事更多而已。其实,他们的损失也是她自己的损失,他们受到的贫困与她受到的贫困原因相同,他们面临的问题与她面临的问题性质一样。然而,他们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反应却不同。她在这间屋子里见到的面孔并非他们的真实面目,那不过是他们的假面具,是他们永远不愿摘下的假面具。

但是,既然他们像她一样饱尝了残酷生活中的苦头——他们当然饱尝了苦头——那他们怎么还能这么欢乐轻松呢?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表现呢?她难以理解他们,因此心头隐隐约约感到一丝恼火。她不可能模仿他们,她不能装出无动于衷的态度面对这片生活的废墟。她像一只受到追捕的狐狸,奔逃得心都要破裂了,指望在猎犬追上前钻进巢穴。

她忽然对所有这些人心生憎恨,因为他们跟她不同,因为他们承受失败的态度,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愿仿效。她恨他们,恨他们的微笑,他们是些步履轻盈的陌生人,是些狂妄的傻瓜,明明是些失败者,还觉得自豪,仿佛在为自己失去某些东西而骄傲。这些女人的仪态举止像淑女,她心里也知道她们的确是淑女,可她们日常干的却是卑微的活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下一套新衣服呢。可她们还是淑女!虽然她自己现在身穿天鹅绒裙袍,头发上喷了香水,尽管她身世高贵,拥有过引以为傲的财富,可她感觉自己不再是个淑女了。在塔拉的红土地上干苦活已经让她斯文扫地,她心里清楚,除非餐桌上摆满银餐具和水晶杯盘,摆上丰盛的菜肴,香气扑鼻,除非她的马厩里有马匹和车辆,除非在塔拉庄园的棉花田里摘棉花的是一双双黑人的手,而不是白人的手,否则自己再也不会感到是个淑女了。

“唉!”她喘了口气,愤愤然想道,“差别就在这里!他们虽然穷,却依然觉得是淑女,可我就没这种感觉。这些愚蠢的女人好像没意识到,没钱当不了淑女!”

尽管心里突然有了这个新发现,可她还是隐隐约约意识到,尽管她们看起来傻,但她们的态度仍然是正确的。要是埃伦活着,也会这么想的。她心里感到不安。她知道,自己应该与这些人想法一致,可她不能。她知道自己应该像她们一样虔诚,相信一个女子生下是淑女,一辈子就是淑女,即使沦落到一贫如洗,也还是个淑女。可她现在不能逼自己相信这个。

她有生以来一直听人们嘲笑北佬,说他们以拥有的金钱多少论斯文,而不论出身高贵与否。尽管这是一种歪理邪说,可她此刻不禁想到,北佬在其他问题上可能全是错的,不过这一点却没错。要成为淑女得有钱。她清楚,要是埃伦听女儿说出这种话,准得晕过去。无论穷到什么地步,埃伦都不会觉得羞愧。羞愧!不错,斯佳丽感到的正是这个字眼。她为贫穷而感到羞愧,为沦落到囊空如洗不择手段而羞愧,为不得不干黑人的活计而羞愧。

她心里恼火,耸了耸肩膀。也许这些人是对的,自己错了,但是,这些骄傲的傻瓜不像她一样往前看,他们竭尽全力,不惜牺牲荣誉和名声,想要夺回已经失去的东西。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认为,努力挣钱有失体面。可这是个野蛮而艰难的时代,要想生存,就得付出野蛮而艰难的斗争。斯佳丽知道,家族传统会阻止他们中的许多人投身这种斗争,因为不得不承认,赚钱是这种斗争的目的。他们都认为明显的赚钱行为是极端不雅的,甚至谈论钱也粗鄙不堪。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梅里韦特太太烘面包,休·艾尔辛砍木柴沿街叫卖,汤米承包建筑工程,这些就是例外。另外,弗兰克还雄心勃勃开了家店铺。他们干的算是什么阶层的活计呢?庄园主们如今却在不多几英亩地上勉强收获,过着贫苦生活。律师和医生可以恢复自己的老本行,等待当事人和病人上门,恐怕永远是空等待。还有那些靠年金过消闲日子的人,他们会怎么样呢?

她可不愿一辈子受穷。她不会坐在那里耐心等待,指望一种奇迹来帮助她。她要闯进生活,夺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父亲当初就是从一个两手空空的移民孩子起家的,后来获得了塔拉庄园辽阔的土地。他能办到的事,他女儿也办得到。她跟这些人不一样,她不会像他们那样把赌注押在已经不复存在的事业上,还为事业失败心满意足,说为了这个事业做出多大的牺牲都值得。他们从昔日的生活中汲取勇气,可她却是从未来中汲取勇气。眼下弗兰克·肯尼迪就是她的未来。至少他有一家店铺,还有现钱。只要她能嫁给他,把握住那些钱,就能应付塔拉庄园又一年的开销。在这之后,弗兰克必须买下那个锯木厂。她自己也清楚城市重建的进展有多快,因为竞争对手很少,任何人现在搞木材生意都会富有得像拥有一座金矿。

她的脑海深处响起了瑞特在战争初期说的话,当时他谈起自己闯封锁线是为了赚钱。她没费心去理解那番话,可是那句话的含义现在却好像非常清楚,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当时没有理解,是因为她年轻,还是脑瓜子笨?

“有两种机会可以赚大钱,一种是国家初建,另一种是国家崩溃。”

“这就是他预见的崩溃吧。”她思忖道,“他说对了。谁不怕干苦活,谁不惜争夺,谁就能挣大钱。”

她见弗兰克穿过客厅朝她走来,手里端着一杯黑莓酒,另一只手端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一小块蛋糕。她脸上装出笑容。她甚至没有仔细思索,为了塔拉庄园而嫁给弗兰克,这到底值不值。她知道值得这么做,可她没有费心再想一遍。

她呷了口酒,抬起头对他微微一笑,知道自己的脸颊比跳舞的人都红,也更加诱人。她把裙摆挪动一下,让他坐下,还慵懒地挥动手帕,为的是把香水味扇到他鼻子里。她为自己的香水感到得意,因为这间屋子里没一个女人喷过香水。弗兰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一阵冲动,压低嗓音对她说,她就像玫瑰一样娇艳芬芳。

要是他不这么腼腆多好哇!他的模样让她想起田野上看到的棕色老兔。要是他能有塔尔顿家孪生兄弟的殷勤与热情,甚至有瑞特·巴特勒的粗野厚颜,那该多好。但是假如他具备那些品质,也许早已看出,在她频频眨巴的端庄眼睛后面,潜藏着绝望的挣扎。事实上,他对女人所知甚少,根本没有疑心她想达到什么目的。她够幸运的,可她对他的敬意并没有因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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