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工地在郊区,而且已经荒废了很久,所以没有找到相关有力的目击证人。
根据景方的调查,顾大山是本市的一家金融公司的副经理,八年前跟自己的妻子离婚之后,前妻就去了外地工作,一直在那边定居。
他们两个因为婚姻短暂,所以没有子女,根据对他前期的调查,对这个顾大山的评价,这个人非常世故老道,在男女关系上非常的随便。
根据对顾大山周围同事的了解,同事和朋友都认为顾大山是一个好人,平时笑呵呵地并不跟什么人结怨。
而顾大山这时也有一个一直在交往的女朋友,李小月这个李小月是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任保险公司的一个经纪人,两个人已经同居有一年之多。
最后根据景方的相关走访调查,景方最后认为这个李小月有重大的嫌疑。
因为在案发之前,李小月和顾大山两个人,因为顾大山经常愿意去酒吧,而且还去酒吧招惹那些女服务员,所以他们因为这个事情吵了几次,甚至有几次闹的动静挺大,都动手了。
根据当地的民景报案,他们甚至因为打架还进行过报景处理,根据出景的景员,了解到李小月当时口口声声的说跟这个顾大山是一定要分手的,但是顾大山承认自己的错误之后,还是不想要跟李小月分手。
所以最后的景方推断,在那一天晚上应该是李小悦悦这个顾大山,他们两个是想要分手,可是顾大山就是不同意,所以两个人因为这个事情有了争议,这个李小月怀恨在心,所以一怒之下就把他杀了。
可是经过他们的走访调查,李小瑞在当天晚上是有非常明确的不在场的证明的,因为在案发的那一天晚上,他正在打电话跟他的客户推销着保险。
而且景方也找到了七八个证人,都能够正视到当天晚上林小鹿在给他们打电话推销保险,其中还有一个人跟他们说说这个林小鹿,张嘴就是,滔滔不绝的大概说了,半个多小时中间打断了他几次都无济于事,最后没有办法非常厌烦的挂掉了他的电话。
而且根据通讯局的那边的调查记录,当天晚上李小月的电话,确实一直是处于正在通话的状态。
所以根据这些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景方也不得不排除李小月的嫌疑,可是没有,想到大概过了半个月多久,李小月竟然淹死在城外的一个公园的池塘里面。
因为所处的这个位置在城外,所以没有什么目击证人,在李小月的身上没有任何的外伤,根据景方的初步判断,李小月应该是失足落水导致的溺亡。
所以到最后顾大山的这个案子就陷入了一个僵局,所以景方就只能把这个案子作为一个悬案挂在了档案室。
顾大山是本市人,毕业于本地的一所专科的院校毕业之后就一直在这家金融公司担任业务员。
后来顾大山跟他的妻子结婚,结婚之后他的妻子因为非常讨厌,这个固大山在男女关系上非常的随意,觉得她对婚姻不忠,讨厌他这样的处事行为,最后两个人离婚。
之后顾大山就一直单身,三年前被公司提拔上来,成为业务部的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