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满脸激动,下意识地拍着大腿,“我一定要招募他!这样的勇士怎么能错过?!”
原来我兄弟是曹老板,看到猛将就走不动路了?不过威廉多少能理解,谁玩战略游戏不想把武力值拉满的猛男都招进来呢?
很快是第二波对攻。
野猪越发烦躁,重重踏地;而大剑哥不骄不躁,小步挪移到地势更高、有灌木丛遮挡的位置。
威廉请教边上两位专家:“大概要几次能干掉野猪?”
格尔缇思考了一下:“如果正面击中头部,两三次就能敲晕,再补刀就行了。但这位其实打法偏保守,宁可打偏也绝不冒险,所以要多来几次吧。”
爱德华也是同样意见,“这只野猪比平常的要大,估计是受魔力的影响异变了,说是魔兽也可以,他只能多试探几次。真不错,勇猛与谨慎结合,判断力也很好。”
啊?这还算保守的?威廉有些震撼地看着猛男再一次灵活闪避、重击,这次野猪的反应又慢了些,眼角似乎有少量血流出。
“之前你们说山民之国民风彪悍,但没想到这么彪悍。一般猎人狩猎用陷阱和弓箭,他们都用大剑的啊。”
威廉对山民之国产生了深深的敬畏,太硬核、太朋克了。
格尔缇虽然也震撼,但还是有常识的,“这应该是特例吧。苏威兹地处贫瘠的山中,所以很多山民外出当雇佣兵,尤以作战勇猛闻名。
“而他们标志性的武器就是长戟和双手大剑,后者是精锐的代名词,战争时是专门破坏步兵长枪阵的先锋。”
又一次交锋,大剑猛男稳稳地给野猪积累伤害。
威廉有些疑惑:“也就是说,这位有隐情?”
一个人形战争机器,跑来打野猪,总不是为了娱乐吧?
爱德华思索着点点头,“也就是说,只要我帮他平事,他就是我的了。”
他的眼神已经变成了看心腹爱将的怜惜感。
“铿——”大剑砸实,野猪的步态更加混乱,看起来已经差不多了,停下时几乎站不稳。
但大剑猛男却选择了退避,保守成这样吗?
“不对!”格尔缇和爱德华同时出声。
格尔缇皱着眉头解释道:“他的大剑出了问题。”
爱德华则直接唤了一声,“菲!”,长弓在手。
猛男似乎有些犹豫,明明只差一点了,但如果武器坏了,即使是重伤的野猪也不是可以徒手对付的。
就在这时,箭雨落下,大部分被野猪的硬毛弹开,但有一支精准地射入野猪的左眼。野猪吃痛,开始发狂,掉了个头,咆哮着撞向一棵树,竟是将之拦腰撞断。
而这时爱德华已经收起长弓,在菲的辅助下,几个大步跳跃就来到野猪前,哈哈大笑着一剑刺出。
锋利无比的妖精宝剑精准刺入狂乱的野猪另一只眼睛中,他接着一扭、迅速抽出,跳开,以避免野猪的临死反扑。
即使这样了,临死前的野猪还在大闹,在地上扒出一个深深的大洞。
但它终究无法扭转死亡的必然到来,像一座小山一样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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