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确认没有受到家属、医院或其他人的影响。”
“我自己决定。”
林长生看向陶远和妻子。
“你们可以陪同,但不要替他回答。”
陶远擦了一下眼睛。
“我能做到。”
妻子点头。
“我也能。”
当天上午,法律顾问周律师赶到医院。
他先单独与陶知谈话,确认其是否理解疾病进展、捐献程序和安乐死在国内的法律边界。
谈话持续了四十分钟。
周律师没有诱导,也没有劝说。
他只反复询问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角度。
“你是否知道器官捐献不等于一定能完成移植?”
“知道。”
“是否知道癌症扩散可能导致部分器官无法使用?”
“知道。”
“是否知道签署登记后,在符合条件前仍然可以撤回?”
“知道。”
“是否有人承诺你家庭会因此得到金钱或其他利益?”
“没有。”
“是否有人要求你为了捐献停止治疗?”
“没有。”
“你是否仍然希望登记?”
陶知抬头看着周律师。
“希望。”
周律师合上记录本。
“我会将你的意思如实记录。”
下午,医院伦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院长赵广平主持会议,林长生、方锐、沈若晴、护理部负责人、法律顾问、红十字会协调员以及县卫健系统代表全部参加。
陶知没有参加。
这是林长生坚持的。
“患者现在需要休息。”
“讨论时不能让他承受集体注视。”
会议开场后,陈岚介绍了器官捐献的基本流程。
从生前表达意愿,到医学评估,再到死亡判定和移植协调,每一步都必须依法进行。
“患者目前存在恶性肿瘤广泛转移。”
“能否捐献,需要根据具体器官情况评估。”
“目前不能向患者承诺具体捐献种类。”
法律顾问则重点说明了安乐死问题。
“患者可以拒绝某些维持治疗,可以选择舒缓医疗和临终关怀,但医疗人员不得实施主动致死行为。”
“即便患者反复提出请求,医院也不能通过药物、针灸或其他方式缩短生命。”
这句话说完后,会议室内一片沉默。
护理部负责人低声问:“如果患者极度痛苦,镇痛药可能造成呼吸抑制,使用时如何把握?”
“以缓解痛苦为目的,根据规范剂量逐步调整,并持续监测。”
法律顾问回答。
“不能因为担心副作用而拒绝镇痛,也不能以镇痛为名故意加速死亡。”
林长生一直没有发。
赵广平看向他。
“林主任,你怎么看?”
“先把患者的三个愿望拆开。”
林长生抬起头。
“第一,他希望捐献器官,这是可以依法评估和登记的意愿。”
“第二,他希望在清醒时和家人告别,这是临终关怀的一部分,医院应当支持。”
“第三,他希望主动结束生命,这部分不被现行法律允许,医院必须明确拒绝。”
“但拒绝不能只说不行。”
“还要告诉他,我们能为他做什么。”
会议室里有人点头。
林长生继续说道:“我们可以提供充分镇痛,处理呼吸困难,允许家属陪伴,保留他的自主表达,避免无意义的过度抢救,并在符合医学和法律条件时启动捐献程序。”
“不能让患者在被拒绝后,觉得自己只能被疼痛推向死亡。”
赵广平在记录上写下几句话。
“那就按这个方向制定方案。”
会议结束时,天已经黑了。
林长生回到病房,陶知还醒着。
“开完会了?”
“第一次会议结束。”
“结果呢?”
“器官捐献可以进入评估。”
“安乐死呢?”
“不能做。”
陶知点头。
“我猜到了。”
“你失望吗?”
“有一点。”
“害怕吗?”
“有很多。”
林长生坐在床边。
“那你还愿意继续签字吗?”
陶知看向门口的儿子。
“愿意。”
“为什么?”
“因为我活着的时候,至少还能决定一些事。”
“不能决定死亡,也能决定怎么面对死亡。”
林长生没有再劝。
陶知握住他的手腕。
“林医生,等我最后喘不上气的时候,你别骗我。”
“我不会。”
“如果我问还能撑多久,你也别说看情况。”
“我会把知道的告诉你。”
“如果我痛得受不了,也别让我硬忍。”
“不会。”
“那就够了。”
他慢慢闭上眼睛。
“明天继续开会。”
“嗯。”
“别因为我吵起来。”
“不会。”
“如果吵起来,就按规矩来。”
林长生看着他。
“你倒是一直记得。”
陶知笑了笑。
“你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