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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部第十五卷 草之四 木贼

(宋《嘉》)

释名时珍曰∶此草有节,面糙涩。治木骨者,用之磋擦则光净,犹云木之贼也。

集解禹锡曰∶木贼,出秦、陇、华、成诸郡近水地。苗长尺许,丛生。每根一干,无花叶,寸寸有节,色青,凌冬不凋。四月采之。

颂曰∶所在近水地有之,采无时,今用甚多。

时珍曰∶丛丛直上,长者二、三尺,状似凫茈苗及粽心草,而中空有节,又似麻黄茎而稍粗,无枝叶。

茎气味甘、微苦,无毒。时珍曰∶温。

主治目疾,退翳膜,消积块,益肝胆,疗肠风,止痢,及妇人月水不断,崩中赤白(嘉)。解肌,止泪止血,去风湿,疝痛,大肠脱肛发明禹锡曰∶木贼得牛角、麝香,治休息久痢。得禹余粮、当归、芎,治崩中赤白。得槐蛾、桑耳,治肠风下血。得槐子、枳实,治痔疾出血。

震亨曰∶木贼去节烘过,发汗至易,本草不曾及。

时珍曰∶木贼气温,味微甘苦,中空而轻,阳中之阴,升也,浮也。与麻黄同形同性,故亦能发汗解肌,升散火郁风湿,治眼目诸血疾也。

附方旧三,新九。

目昏多泪∶木贼(去节)、苍术(泔浸)各一两。为末。每服二钱,茶调下。或蜜丸亦可。

急喉痹塞∶木贼以牛粪火烧存性,每冷水服一钱,血出即安也。(《圣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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