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瑶设计的男款衣衫,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只有一些闲散的富贵公子哥喜欢。
她就把陆知行拉到铺子里,精心给他挑选搭配了几身衣衫,
“哥,你要每天换着穿,按照我说得搭配不同的配饰,知道吗?”
“这样是不是太招摇了,”
本朝男子多用同一配色,黑色,青色,白色居多,像这种腰间有宽宽的佩带很少,
陆知瑶还让秀了各种花纹,
青松挺拔,翠竹高洁,祥云吉庆,波浪纹如豪情壮志。
陆知行简直就是行走的衣衫架子,谦谦君子,身姿卓越,
腰间设计更显凸显气质,一到街上,就招来很多人,频频回头,
很好,再去找一个。
选了一身适合慕容清风的,和侍女们一起去了侯府。
“今日怎么有空?”
“你过来,把这个换上,”
原来是她铺子里的衣衫,
“你做的?”
“不是,是我设计的,”
慕容清风不动,说好给他做衣衫,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
别人的未婚妻都是荷包手帕,绣了一身,
她每天就各种口脂,香粉,根本不在他身上费心思。
“快换上了啊,我看看如何,”
还是不动,脸色还有些不悦,
陆知瑶了然,让他低一点,亲他的脸颊,
“侯爷你最英俊,帅气,身姿挺拔,比所有人都好看,帮帮我嘛,”
原来是想让他当幌子,真是惯得她,
陆知瑶看他还不动,抱着衣衫,转身就走,
‘呵,还就不信了,’
没走两步,就被抱回来,
“你给我换,”
卧房还是那样,布置简单,他随手褪去外衫,只着月白色亵裤,
陆知瑶拿着衣衫,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们是很亲密,还是第一次见他袒露自己,
肩背宽阔,肌肉隆起,腰间紧致,真正的挺拔如松柏,
把她抱在怀里,大手带着她的小手,摸上鼓鼓的胸膛,
温热有力,却烫的她,脸红心跳。
“怕了?”
“才没有,”
小手慢慢摩挲,硬邦邦的,很踏实,
有一些陈旧的伤疤,
有一些陈旧的伤疤,
“怎么弄的?”
“有的是战场上留下的,有的是刺杀,受的伤,”
可见富贵繁华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小脸贴着他的胸膛,真得是肌肤相亲,比以往更亲近。
软软的唇,亲在伤疤上,
“心疼?”
“嗯,”
大手抱紧她,让柔软和胸膛紧紧相依,
亲吻是轻轻柔柔的,像带着她品尝美酒;
变得有力急切,让她感知自己的痴迷;
又嬉戏玩闹,是最亲密的伴侣。
她闭着眼眸,感知他的心意。
他的大手温柔地附在上面,不敢往下品尝,真得会控制不住。
把她搂紧,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喜欢吗?”
“嗯,”
柔如无骨的小手,到处摸摸,他也是心痒难耐,把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
“老实待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