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了一会儿,林丽菲也清醒了很多,也有一些精神了,这才坐直身体仔细听他们聊,也不时会和一直注意她的张晨华对视一眼。
“我和你叔他们先去上工,你下午吃过饭再走?”
林母他们听到上工的铃声响了,就从凳子上站起来道:
“到时候好好尝尝菲菲的手艺,这孩子做饭的手艺还是挺不错的。”
“不用了,婶子!
我等会儿就得去镇上坐车,要不然的话,最后一趟班车也要赶不上的。
各种证明我都开好了,需要快点儿去县城落户报到。”
张晨华当然也很想尝尝林丽菲做的饭菜,但是,这不是不赶趟儿吗?
虽然说这个工作已经转给他了,但是,一天不报到他这心里不就是一天不踏实吗?
钱都给出去了,这心里要是不踏实的话,真的是做啥都心慌啊!
“这~那就让阿骏送你呗,咱们现在可是有自行车的人!”走路的话,最少都差不多得一个小时到镇上,这会儿也没有牛车坐,要不然的话,三四十分钟也是能够到镇上的。
不过,上次张晨华给林丽菲买的自行车还一直放着呢,总得推出来遛遛不是?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林旺骏送张晨华去镇上好了。
“啊?这~这个、、、、、、”张晨华欲又止地瞅了林丽菲一眼又一眼的,那意思在场的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要不还是我去送吧?我还没骑过咱家的自行车呢!
二弟妹暂时还不能出来吃饭,他去了不方便。”林旺勋自告奋勇出声,打破了张晨华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张晨华、、、、、、
早知道他就找关系给未来媳妇买个二六的了,有媳妇送他不就行了吗?现在真的是想啥都迟了。
不过,再想想,等把他送到镇上、或者是县里后,还得让媳妇一个人回来,他又反悔了。
觉得,还是二八的好,没有那个念想后,他也不用担心了。
“不用麻烦大哥和二哥了,我一个人不带什么东西,脚程快的很,三四十分钟就能够到镇上,到了镇上就有去县里的班车。”
最主要的是,他还可以趁着他们都上工走了后,多和菲菲说说话。
今天来到林家后,尽和他们唠了,他还没有和菲菲说几句话呢!
“那怎么行?咱们又不是没有自行车?
要不,你直接把自行车骑走?平时上班也能够方便一点儿。”
林母觉得她的这个主意好!
自行车本来就是张晨华买的,就算是现在他不骑走,林丽菲结婚的时候也是要带过去的。
那何不现在就把自行车骑走呢?
自家闺女不会骑那玩意儿,虽然名义上是给自家闺女买的。
但是,到了最后,那辆自行车还不是到了张晨华的手里?
想到这里,林母的心情就又不美丽了,她不由地嘟囔道:
“你们当初就应该买一个菲菲能骑的那种小一号的回来,买那么大的二八大杠回来就是个样杆子货,我们菲菲的名儿,你们这些男人的利!自私不?”说着,她还狠狠地瞅了一眼林旺骏。
那种小一号的自行车,她在城里的时候也见过人家城里女同志骑,是真的好看。
她闺女的个子才刚刚过了一米六多一点儿,两条小腿哪里能够得着二八大杠的脚踏板?这不是为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