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法随。
陆骁虽然不解,但还是听话地捏开飞檐鼠的嘴,灌下了那碗“奖励”。
“咕咚。”
汤药入喉。
飞檐鼠原本紧闭的牙关,突然开始剧烈颤抖。
一种想要倾诉的欲望,如同决堤的洪水,瞬间冲垮了他最后的理智。
“不……不要……”
飞檐鼠惊恐地瞪大眼睛,双手死死掐住自已的脖子,想要阻止那个声音。
可是,嘴巴它有自已的想法!
“噗——!”
像是喷泉一样,飞檐鼠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语速快得惊人:
“我说!那个娃娃肚子里藏着一颗夜明珠!那是阁主三年前从一个奶娃娃手里抢来的!本来想卖钱但上面全是牙印卖不出去!!”
“那个奶娃娃凶得很!不仅咬珠子还咬人!阁主的手指头都被咬破了!”
“珠子就在娃娃肚子里!我也不想说啊啊啊!”
满屋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移向了陆茸。
陆茸拿出夜明珠。
她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全是牙印……抢来的奶娃娃……”
这几个字,像一道闪电,劈开了陆茸的小脑瓜。
她低下头,死死盯着手里那颗灰扑扑的夜明珠。
珠子表面,坑坑洼洼,布满了细碎的痕迹。
陆茸鬼使神差地举起珠子,张开小嘴,对着那些痕迹——
“咔哒。”
严丝合缝。
就像是一把钥匙插进了锁孔。
那一瞬间,一股刻骨铭心的“被抢食之恨”,从她的牙龈直冲天灵盖!
她确实记不清三年前发生了什么。
毕竟那时候她只会在襁褓里吐泡泡。
但是!
她的牙记得!她的嘴记得!
那种正在磨牙磨得正爽,突然有一只大手硬生生把宝贝从嘴里抠走的感觉……那种到了嘴边的肉飞了的悲愤……
是任何一个土匪都绝对无法忘怀的奇耻大辱!
“好哇!”
陆茸把珠子从嘴里拿出来,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证据确凿!人赃并获!
飞檐鼠刚才说什么来着?是个秃子抢的?
陆茸的脑海里,虽然没有具体的画面,却隐约浮现出一个亮得反光的大光头。那是她婴儿时期唯一的心理阴影,因为太亮了,刺眼!
“破案了!”
陆茸猛地跳起来,举着那颗沾满口水的珠子,像个断案如神的青天大老爷:
“原来不是本王当年不记路走丢了!”
“是这个该死的秃子!他在半道上截了本王的胡!”
“他不仅绑了本王的人!还搞‘黑吃黑’,抢光了本王当年的全部身家!”
这就不是什么复杂的“身世之谜”了。
在陆茸眼里,这就是一场性质极其恶劣的劫道!
那个秃头,抢走的不仅仅是一颗珠子,而是“茸大王”职业生涯中,第一笔也是唯一一笔“被劫”的耻辱账!
“小的们!抄家伙!”
陆茸小手一挥,奶凶的咆哮声差点掀翻了柴房的屋顶:
“去三清观!挖神像!抓秃头!”
“那是本王的血汗钱!必须连本带利抢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