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上写着:镇国公府老来女,年方三岁半,全府掌上明珠。喜食甜食,爱听好话,是个没心没肺的奶娃娃。
“就她了!”
诚王猛地一拍大腿,脸上露出狼外婆般的慈祥笑容。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搞定了这个小娃娃,就等于捏住了陆家的命脉!小孩子嘛,给点糖吃,还不是乖乖听话?”
……
镇国公府后巷。
陆茸今日心情颇好。昨晚那赵百万虽然把钱藏得恶心了点,但好歹算是充盈了小金库。
此刻,她正骑着心爱的小毛驴,嘴里哼着黑风山的小调,晃晃悠悠地往家走。
突然,巷子口被人堵住了。
并没有凶神恶煞的刺客,也没有手持棍棒的恶霸,而是整整齐齐地摆着十口贴着红封的大箱子。
箱子盖敞开着,里面金光闪闪,珠光宝气,晃得人眼睛生疼。
在那堆金山银海中间,站着一位穿着团福字锦袍、笑得像弥勒佛一样的中年大叔。
“哎呀,这哪里来的小仙童?长得可真是玉雪可爱,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诚王搓着手,一脸自来熟地凑了上来,挡住了小毛驴的去路。
陆茸勒住缰绳,歪着脑袋打量着这个浑身上下透着“我很肥、快来宰我”气息的大叔。
“大叔,好狗不挡道哦。”
陆茸指了指那些箱子,不仅没被吓住,反而舔了舔嘴唇。
“虽然你这些箱子看着挺值钱,但在我们黑风山,敢这么堵本王路的,一般都被扒得只剩裤衩了。”
诚王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不愧是镇国公的千金,这说话的口气,叔叔喜欢!”
诚王觉得这小娃娃是在虚张声势,便蹲下身子,从箱子里摸出一颗鸡蛋大的夜明珠,像逗弄小狗一样在陆茸面前晃了晃。
“小娃娃,叔叔不是坏人。叔叔是来……和你做生意的。”
“做生意?”
陆茸眼睛一亮,瞬间从“山大王”切换成了“掌柜”本色。
她一把抓过那颗夜明珠,放在牙齿上嗑了一下,确认是真的后,态度立马好了八度。
“早说嘛!本王最喜欢做生意了!大叔你是想买平安符?还是想雇人打架?或者是想买官?”
诚王神秘兮兮地摇了摇头,压低声音,指了指头顶的天空。
“叔叔想做的生意,可比那些大多了。”
诚王凑到陆茸耳边,用一种充满了蛊惑意味的语气说道。
“叔叔觉得,这天……太旧了。叔叔想把这天给换一换,把上面那个坐着的人……给拉下来。你敢不敢跟叔叔一起干?”
在他看来,这是谋逆的黑话。
但在陆茸的土匪逻辑里,这完全是另一种意思。
换天?把上面的人拉下来?
这不就是——掀房顶、抢地主、把皇帝拽下来揍一顿吗?
“哇……”
陆茸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兴奋光芒。
这可是黑风山的终极梦想啊!
她早就看那个皇宫不顺眼了,房子修那么大,墙那么高,里面的皇帝肯定藏了不少好吃的。
而且把皇帝拉下来这种事,听着就很刺激!
“大叔,你很有眼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