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草进林家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她每天起得最早,灶房里的火是她生的,院子里的地是她扫的。苏婉儿教她认秤杆上的星子,柳如烟教她记进出货账,邹巧妹教她怎么哄孩子。她学什么都肯下笨功夫,一本账本翻来覆去地抄,抄到半夜灯油烧干了才肯上炕。
但林川一直没带她上过山。
不是不想带。是孙小草那身子骨实在太单薄了。她站在邹巧妹旁边矮了大半个头,手腕细得林川一只手就能轻松圈两圈。柳如烟已经算是瘦的了,孙小草比柳如烟还瘦,瘦得像山涧里刚抽条的嫩竹,风大一点都能吹折。带这样的身板上山,别说打猎,走两个时辰的山路她自已就先趴下了。
可孙小草不这么想。她来了磐石岭之后,每回看见林川背着猎枪从后山下来,靴子上沾着泥和松针,腰间挂着两只野兔或者一只山鸡,她的眼睛就会定定地落在男人宽阔的肩膀上。那眼神跟她在灶房里烧火时不一样,跟她趴在炕桌上抄账本时也不一样,透着一股下意识的依恋与憧憬。林川看在眼里,心里跟明镜似的。
四月底的一个早上,林川吃完早饭把碗筷一推,站起来冲灶房门口喊了一声:“小草,换双结实鞋,跟我上山。”
孙小草正蹲在灶房门口择菜,听见这话愣了一下,手里那把野蕨菜差点掉地上。她猛地抬起头来,亮晶晶的眼珠子直勾勾盯着林川:“上、上山?”
“你不是一直想去?”林川从墙上摘下猎枪背在肩上,又从柜子里翻出两双粗布绑腿扔给她一双,“今天不让你打猎。教你认几样东西。”
孙小草忙把围裙解了往灶台上一搁,手在裤子上胡乱蹭了两把,接过绑腿就往腿上缠。她缠绑腿的动作笨得很,布条子在细嫩的脚脖子上绕了好几圈都绑不紧,最后还是邹巧妹从屋里出来蹲下去替她缠好的。邹巧妹一边缠一边回头看了林川一眼,那眼神里的意思是——你带她上山可得看紧点,别把人摔了。
林川没说话,推开院门先走了出去。孙小草小跑着跟在后面,她那双布鞋踩在碎石路上发出细碎的声响,跟他那双厚底牛皮靴踩出来的闷响完全是两个动静。
后山的路林川走了二十多年,闭着眼都能摸上去。他走得不快,有意压着步子,让身后那个气喘吁吁的姑娘能跟得上。走到半山腰那片松林边上的时侯,林川停下来蹲在一丛矮灌木前面,伸手拨开叶子露出底下一株半尺高的草药。
“过来看。”
孙小草赶忙蹲在他旁边,两只手撑着膝盖,因走得急,单薄的后颈渗出一层细密透亮的汗珠。山风一吹,几缕碎发黏在脖颈雪白的皮肉上。林川目光扫过那截脆弱的脖颈,眼神微不可察地敛了敛,低声道:“看这儿。”
她顺着林川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株草药叶子对生,茎秆上长着一层细细的白毛,根部的泥土被林川扒开了,露出底下黄白色的根茎。
“这是黄芪。”林川掐了一片叶子递过去。伸手的时侯,两人的指尖不经意轻蹭了一下。林川粗粝的大手带着滚烫的l温,擦过她细软冰凉的指尖,孙小草身子微不可察地绷紧了少许,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叶子背面是灰白色的,摸上去像绒布。”林川仿佛毫无所觉,语气依旧沉稳低哑,“根是黄白颜色,掰开闻着有一股豆腥味。补气的,炖汤的时侯放几片,能提人的精神。”
孙小草把那片叶子翻过来看了看,凑到鼻子跟前闻了一下。她把叶子搁在掌心里用手指头轻轻摸着叶背那层细绒毛,摸了两下抬起头来,清亮的面庞离林川不过尺余:“叶子像绒布,根是黄白的,有豆腥味。记住了。”
阳光透过松针落在她脸上,能看见脸上细小的绒毛。林川收回手,压下心头一瞬的异样,转开脸站起来:“走,去前面。”
他又带她往上走了几十步,在一片向阳的坡地上停下来。坡地上长着一丛开着紫花的高秆植物,花穗子一嘟噜一嘟噜地垂下来,风一吹晃悠悠的。林川拔了一株,把根上的土抖干净递给她。
“当归。根是褐色的,掰断之后截面发白,闻着有一股很浓的香味。这玩意儿专治女人的毛病,气血不足、月事不调,拿它炖鸡最好使。”
孙小草接过当归,按林川说的掰断根茎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那股浓烈的药香味冲得她轻蹙了下秀鼻,可她没放下,又仔细看了看断口的颜色和根的形状,然后才把当归小心地放进林川递给她的布袋里。
林川看着她那个动作,嘴角隐隐勾了勾。一般人认草药,看一遍就完了。孙小草不是,她是看、摸、闻、记,每一步都让得认认真真,像在脑门上刻字似的。这种记法,忘不掉。
他又带她认了何首乌、党参、防风、柴胡。每认一种,孙小草都要蹲下去看半天,有时侯伸出纤细的手指头轻轻碰一下叶子,有时侯扒开泥土看看根须长什么样。她蹲在那些草药前面的时侯,眉头微微拧着,嘴唇轻轻地翕动,像在把林川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心里头重新念叨一遍。
一个上午走下来,林川考了她一遍。他随手拔了一株草药举到她面前,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孙小草已经脱口而出:“防风!叶子像芹菜,根是圆柱形,皮是黄褐色的,闻着有股清凉味。治感冒头疼的。”
全对。
林川把那株防风扔进布袋里,拍了拍手上的土。他看了孙小草一眼,那姑娘蹲在地上拿手指头扒拉着另一株草药,辫子从肩膀上滑下来沾了碎草叶子,小脸蒸得通红,但眼神却异常专注明亮。
“你认字不行,记这些东倒是一把好手。”林川从腰上解下水壶递过去。
孙小草赶忙双手去接,手掌擦过林川宽厚的手背。水壶还带着男人l温的余热,她拔开塞子仰头喝了两口,几滴水珠沿着小巧的下巴滑落,没入锁骨隐没的领口里。她拿袖子擦了擦嘴,仰起脸看着他:“我爷爷说,不识字的人记性好是天生的。眼睛看见的东西,进了脑子就忘不掉。”
林川看了一眼她微湿的领口,移开视线,拿回水壶挂回腰上:“走了。”
两个人穿过了松林,走过了一片乱石坡,又翻过了一道山脊。走到一处山坳里的时侯,林川突然放慢了脚步,侧过头看了看身后的孙小草。
她走山路的样子不对。
普通人走山路,脚底板是往地上砸的,每一步踩下去枯叶碎石头嘎吱嘎吱响,脚步越重心越不稳。孙小草不是。她那双布鞋踩在山路上,每一步都在落地之前找到一个最稳当的支撑点,前脚掌先着地,后脚跟再轻轻跟上去。枯叶在她脚底下只是微微动了一下,连一声脆响都没有。
林川停下来转过身看着她。
孙小草被他看得有些慌乱,下意识绞着裤角,低头看了看自已脚上是不是踩了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