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数日,陈彦允几乎泡在了内阁的值房里。他调阅了傅海廉案的全部卷宗——不只是在谷大用值房里找到的那份,还有刑部存档的、大理寺备案的、都察院留底的,所有与这桩案子有关的文书,他一口气全调了过来,摞在案头,堆了厚厚一尺高。
他一份一份地看,一页一页地翻。有些卷宗的纸张已经泛黄发脆,边角卷曲,轻轻一碰就要碎成粉末,他用指尖小心翼翼地捻着,像在拆一座随时会塌的纸塔。他看得很慢,但每一份都看得极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疑点一个个浮出水面,像暗夜里的萤火,微弱,但足够让人看清方向。
第一,贪污的赈灾银两去向不明。卷宗上写的是“白银三万六千两”,但没有账目,没有票据,没有任何能证明这些银两曾经存在过的证据。户部的账册上查不到这笔银两的调拨记录,国库的收支明细里也没有这笔银两的支出条目。三万六千两白银不是小数目,从调拨到支出,每一环都要留下纸面记录。但这些记录全部缺失,像是从未存在过一样。只有一纸供状,上面写着傅海廉的名字和一个红手印。供状的纸张是新的,墨迹是新的,与卷宗里其他泛黄的纸页格格不入——像是后来补上去的。
第二,傅海廉在狱中曾写血书鸣冤,但血书被压下,没有呈交皇上。卷宗里没有附上血书原件,也没有抄本,只在审讯记录中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犯官不服,妄图翻供”。这句话被写在审讯记录的末尾,字迹潦草,像是在匆忙中随手补上的。而那份审讯记录的纸张比其他页更白、更新,与其他泛黄的纸页形成了刺目的对比——不是同一时间归档的。
第三,主审此案的正是谷大用。延康元年,谷大用还只是司礼监的一个普通太监,没有品级,没有实权,连给皇上端茶倒水都轮不上他。但傅海廉案结案后不到三个月,他连升数级,一跃成为司礼监掌印太监,从此权倾朝野,再也没人能撼动他的位置。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太监,因为主审了一桩案子就飞黄腾达——这不是巧合,这是交易。
陈彦允合上最后一份卷宗,靠进椅背里,闭上眼睛。傅海廉是被冤枉的。这一点他已经可以确定。但他还需要知道——是谁冤枉了他?是谁提供了假证据?是谁在背后操纵了这一切?这些问题,卷宗里找不到答案。他需要别的东西。
当夜,顾锦朝被叫到了书房。陈彦允将这几日调查的结果一一道来,语气平淡,像是在汇报一件寻常的公事。但顾锦朝注意到他眉心那道竖纹比平时深了许多,像是刀刻的一样。那份案卷上,有她外祖父的名字。这件事,她比他更想查清楚。
“卷宗里的证据太少,要翻案,需要更多的人证物证。”陈彦允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皱了皱眉但没有放下,“傅海廉已经死了十年,他的家人也被流放了,不知道还在不在人世。当年的证人、经办人、主审官,大部分已经不在朝中了,要一个一个地找。”
顾锦朝端着茶盏,没有喝,目光落在烛火上,像是透过那簇跳动的火焰在看什么很远的东西。她忽然闭上眼睛,眉头微微蹙起,像是在用力回想什么。
“前世,我听说过一些关于傅海廉案的事。”
陈彦允放下茶盏,看着她。
她回忆得很慢,眉头紧蹙,嘴角微微抿着。那些前世的记忆像是沉在深水里的石头,她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把它们打捞上来。说话的速度很慢,像是在浓雾中摸索前进。“有人说傅海廉是被冤枉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一个姓王的官员。那人原来是傅海廉的下属,傅海廉案发后,他主动提供了‘证据’,因此升官发财。后来他投靠了谷大用,一直活得好好的,当了大官。”
“姓王的官员?”陈彦允的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叩着。
“姓王的……”顾锦朝反复念着这个姓氏,“王……王振?不对,王振死得更早。王……王世贞?也不是,王世贞是后来才出仕的。王……”她的眉头越皱越紧,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些记忆像是指间沙,越是用力握,越是往下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