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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照出的真相

肖扬的辩护律师郭文渊坐在辩护席上,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深色西装,金丝眼镜后面是一双锐利而冷静的眼睛。

他面前的桌上摊着一沓厚厚的辩护材料,每一页的边角都被他用标签纸做了标记,整齐得像一份学术论文。

他的姿态松弛而自信,脸上挂着一种见过大场面的从容。

陆川站在证人席上,面对郭文渊的开场质问,他没有丝毫慌张。

他在大学选修过法学,对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有基础的理论功底,但这几天的恶补让他的准备远超“基础”。

他把能找到的类似案例全部翻了一遍,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逐条做了梳理,甚至让赵国栋帮他联系了省厅技术科的电子数据鉴定专家,把录音证据的鉴定流程和技术标准问得明明白白。

当郭文渊从隐私权角度发起攻击时,陆川直视对方的眼睛,语气平稳而精准:

“郭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只有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才应当排除。我的录音设备是随身携带用于个人安全防护的电子设备,录制过程未涉及任何非法方法。”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证据才应当排除。在ktv包厢这样的公共娱乐场所,参与者本身就不存在合理的隐私期待——包厢不是私人住宅,而是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

郭文渊微微愣了一下。他不是被陆川反驳的内容镇住了——这些法条他比陆川更熟。

他意外的是陆川回答的方式:没有看稿子,没有结巴,没有请审判长给他时间思考。

那些法条从陆川嘴里说出来,像是他自己的语。

当下,他只能迅速调整策略,将矛头从程序转向了证人的精神状态,试图用γ-羟基丁酸对意识的影响来削弱陆川的证可信度。

这一招在刑辩中很常见——证人如果承认自己当晚意识模糊,那就等于在法庭上给证据链撕了一道口子。

陆川的回答比他想象中更冷、更准:“郭律师,γ-羟基丁酸的药理作用是顺行性遗忘——服用者会对服药后发生的事情失去记忆,但并不会影响服药前的记忆和判断能力。我在发现自己身体不对劲时,第一时间做了两件事:给女友发送求救信息,以及确认录音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这说明我在意识到危险时的判断力和行动力是完全正常的。至于服药后的模糊期——正是因为有录音设备在,它替我做了记录。机器不会醉酒,也不会被人收买。”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声的议论。

有人频频点头,有人目光复杂地看向陆川,而郭文渊脸色铁青。

他没有退缩,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质疑录音的真实性,申请重新进行技术鉴定。

这一招他用了二十年,屡试不爽。

只要法庭同意重新鉴定,案件就会被发回补充侦查,周期最少拖上三个月,而三个月里能发生很多事情——证人可能改变口供、证据可能被污染、当事人的意志可能被拖垮。

陆川转向审判席,声调始终平稳,不急不缓:“审判长,这份录音在提交法庭之前已经经过了省公安厅技术科的电子数据鉴定,鉴定报告附在案卷第127页至135页,结论是‘未发现剪辑、拼接、篡改痕迹’。我方对重新鉴定没有异议,但请法庭注意——被告方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并不能阻止已经经过合法鉴定的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审判长沉默了片刻,然后敲响了法槌:“证人证质证完毕,证据合法有效,予以采纳。”

郭文渊坐回辩护席,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汗。

他当了二十年刑辩律师,在法庭上被他问得哑口无的证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但今天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处长,没有给他在任何一个环节上留下丝毫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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